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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延保”不是延长“三包”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6-15 15:12:11  来源:中国制冷网
    由于多方面原因,家用电器是投诉量最多的商品类别。
 
    家电购买后安装前,消费者切勿私自拆封,经营者也应就此提示消费者。对于经营者来讲,尽量在送货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经安装后当场调试家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确实无法安排安装人员同时到位,应与消费者约好送货及安装时间,并提示消费者切勿私自开封,可以在家电包装外贴上写有提示的封条,用醒目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对于消费者来讲,一旦私自拆封则很难认定是运输过程中出现磕碰还是消费者原因导致出现问题。
家用电器“延保”不是延长“三包”
家用电器“延保”不是延长“三包”
 
    “延保”服务并不是延长厂家提供的“三包”服务,大多数是商场作为促销推出的增值服务。销售员在向消费者推销“延保”服务时,有意将“延保”与国家“三包”联系起来,进行概念混淆,使消费者理解为“延保”就是延长“三包”。消费者在购买“延保”服务时要签订明确的“延保”合同,要参照“三包”规定,与提供“延保”的商场签订具体、详细的“延保”合同,对维修范围、期限,故障的责任界定、承保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明确。同时,尽量选择由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延保”服务;作为经营者,要向消费者明确“延保”的内涵,包括时间、服务项目、是否收费、收费标准等。
 
    经营者在销售家电产品时,一般都会告知消费者“免费安装”,但实际安装过程中,存在增加安装项目、提高安装材料成本等行为。因此,消费者购买家电时要详细询问关于安装的细节,知晓哪些部分是免费的、哪些是收费的;对于经营者来讲,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开列一份安装项目清单,标明收费与免费项目,并将这些明确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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