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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批量集采质保主体是厂家还是投标人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6-26 15:43: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空调产品没有良好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做保障无法使用。尤其是在中标价格较低的情况下,投标报价时承诺的诱人售后服务能否兑现,售后服务质量会不会缩水,成为采购人关注的重点。但截至目前,关于质保责任人究竟是厂家还是投标人(可能是代理商),质保期究竟应该多长等问题,各地尚未统一。
  延长质保期有无必要
  中央和地方的空调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产品质保期已有明确规定。要求整机(含压缩机)质保期为6年,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另外加2分,最多可加6分。如此,空调质保期最长可达9年。
  “目前市场上普通民用空调的使用寿命约为9年,空调产品使用7到8年就会进行更新,因此9年的质保期是没有必要的。”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部部长张是斌表示。
  不过海尔空调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尔都会承诺9年,9年完全没有问题。
  美的制冷空调负责人认为,承诺9年质保是企业对产品质量有信心。
  厂家为主体更合适
  除了质保时间存在争议外,另一个重要的争议主题与质保主体相关。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空调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时规定,谁投标,谁是质保主体。
  “从服务主体来看,招标文件仅对中标人进行规范,对生产厂家没有过多的限制。”该采购中心空调项目负责人金寿龙介绍说,空调生产厂家在授权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空调项目的同时即意味着投标供应商需要承担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责任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安装调试等售后服务。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质保期间破产或倒闭,将很难履行服务承诺。
  与江苏相比,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对生产厂家在后期的维保服务中谁是质保责任主体和承担哪些责任有明确的考核。
  国采中心采购二处空调项目负责人陈嘉明确表示,质保服务主体必然是中标的品牌厂家,比如规定6年的质保期,经销商很有可能都生存不到6年,这样一来,服务是无法保证的。
  国采中心空调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中对厂家在售后服务中的表现做出了严格规定,即每出现一次针对中标人的有效投诉,除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方外,国采中心还将对相应货物生产厂家在接下来12个月内的每一期中央国家机关空调批量集中采购中扣除3分。
  专家表示,生产厂家无论是否直接参与政府采购空调项目招标,对后期服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参与后期维保既能保证服务质量,又能提升品牌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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