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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考验协议供货价格管理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12-05-25 11:0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对空调企业而言,国家拿出265亿元促进节能家电消费,成为在市场低迷期获得的一支强效兴奋剂;但对空调协议供货而言,即将到来的高额补贴却考验着各地的价格管理体系,能否实现协议供货价与市场价格的正向波动,成为影响履约质量的重要依据。

  据业内人士预测,临近空调销售旺季,节能补贴实施细则在近1个月内有望实施。如此一来,近期已经或即将招标和已经处于执行阶段的空调协议供货地区,都将面临协议供货价格大幅度调整的影响。

  价格调整落地难

  作为一类受天气影响较大的产品,空调价格变动幅度较大。因此最高限价调整就显得尤为重要。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目前空调协议供货一般有两种调价方式,即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如江苏、辽宁等地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既需每月强制调整价格,又可以在市场价格调整后主动申请。空调协议供货调价遵循可降不可升的原则。

  不过,某地空调协议供货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在协议供货履约期间,空调价格很少有实质性的降价。一方面,由于违规惩罚流于形式,对企业而言缺少主动降价的威慑力;另一方面,协议供货价格管理多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执行,由于工作量巨大,价格管理规定很难落到实处。格力、美的等空调协议供货负责人表示,在一些地区,即使企业为提高产品竞争力主动申请调价,也会被管理部门拒绝。

  因此,协议供货内的二次竞价逐渐流行。南京市空调协议供货负责人表示,在江苏空调协议供货中,采购单位可对同一配置产品邀请2个及以上品牌参与竞争,发起多品牌比价,从而保障协议供货产品的高性价比。

  可能引发重新招标

  业内人士预测,新节能补贴政策补贴力度有可能达到1000元/台,高额的补贴势必引发节能空调价格的大幅下滑。这对空调协议供货而言,流于形式的价格调整已无法满足降价的需求。

  “目前,新一期空调协议供货还没有确定招标日期。”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空调协议供货负责人表示,他已经了解到新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针对这种因产业政策对产品带来的影响,一般而言,监管部门会在具体政策颁布后,将其写入新一期空调协议供货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在报价时直接考虑政策的影响。政策若是在协议供货执行期间发布,监管部门一般会直接要求中标企业调价。

  事实上,虽然空调协议供货具有调整报价的要求,但一旦因行业政策使协议供货产生重大变化后,倾向重新招标的并不在少数。在2010年6月定速空调新能效国标实施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便打破先行协议供货执行周期,进行补充招标和重新招标。

  诚信建设防违规行为

  在产业政策剧变的背景下,重新招标可谓一劳永逸,但同样会耗费较多的时间、人力、经济等成本,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快速推进之时,利用协议供货管理系统调整价格已开始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实行。

  不过,记者发现即使借助电子化手段,同样无法根治供应商的不调价行为。某供应商表示,某些低价中标产品本来就是为拉低整体报价水平、获得高价格分而投,停止供应这些低利润产品求之不得。

  在业内人士看来,协议供货违规处罚多作用于当期履约中,而无法对今后的企业投标产生影响,这就使得一些企业有恃无恐。而如上海等地区实行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值得借鉴,它可以使供应商的违规“污点”始终伴随企业政府采购行为左右,从而使供应商谨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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