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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机双重标准待厘清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七天  发布于:2012-09-17 12:2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文出自《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晏子回答楚王的这句话广为流传,同样的事物在不同的环境下生长,哪怕外观相似,其内质也会截然不同。但作为消费者是否知道,对于柜机这种空调产品,如果在不同标准下,相同能效等级的产品能效值却会大不一样呢?

    《北京商报》一则消息曾引起业内广泛关注,深圳消费者邓某将国内知名空调企业告上法庭,2011年8月他选择了一款"LF72W/LY-GA(5)"的柜机,购买后发现这款5级能效柜机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因此将产品制造企业告上法庭。

    这位消费者之所以认为该款产品不合格,依据的是国家强制标准GB12012.3-2010《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相关要求。自2010年6月开始,家用空调能效等级由5级变为3级,其中3级能效为准入门槛,低于3级能效的产品禁止销售。显然,这款能效为5级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但被告律师却认为,依据国家强制标准GB19576-200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相关要求,LF72W/LY-GA(5)符合国家标准。这是因为若将此柜机视作单元机,由于单元机一直执行的5级能效准入制度,该款产品自然就符合要求。

    为什么柜机能效会适用于两个国家强制标准?事实上,作为家用的柜机和作为单元机的柜机在能效国家标准上存在交叉地带。若是家用空调,制冷量在7100W~14000W,1~3级能效值为3.4、3.2、3.0,而若是不接风管的风冷单元机,1~5级能效值则为3.2、3.0、2.8、2.6、2.4。根据国家标准GB/T17758-2010《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规定,只要制冷量大于7000W的风管机、天花机和柜机都可以视作单元机。

    因此,只要是制冷量在3P~5P的柜机都可适用于两种能效国标。在两种能效国标下,同样是1级的3P柜机,能效值既可以是3.4也可以是3.2。原本不合格的5级家用柜机,也可以作为单元机正常销售。

    出现这种情况,归根结底是单元机界定不清的问题。不少空调企业告诉笔者,作为家用空调和单元机的柜机并没有什么不同,往往只是根据用户不同加以区分,甚至一些制冷量低于7000W的柜机也会作为单元机销售。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决定将单元机纳入节能补贴范围,这无疑会振奋企业推广高能效单元机的信心。但小冷量单元机与大冷量家用柜机界限模糊,则会影响节能补贴的实施效果。若同冷量单元机节能补贴幅度与家用柜机不同,可能就会给不法企业偷换产品概念的空间。

    单元机节能补贴细则实施在即,相关部门还需尽快解决柜机的双重身份问题,还购买者一个"明白",为节能推广政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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