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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能替代”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9-07 09:28:52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徽省电能替代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暖供冷、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五大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着力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形成清洁、安全、高效、智能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意见明确指出,在建筑供暖、农业生产等领域鼓励使用空气源热泵。
 
安徽:“电能替代”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
安徽:“电能替代”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
 
    关于推进安徽省电能替代的实施意见(节选)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指导,以转变能源利用方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综合运用财政、物价、环保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暖供冷、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五大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着力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形成清洁、安全、高效、智能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2017—2020 年完成电能替代电量90 亿千瓦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工业领域
 
    1. 燃煤锅炉、燃煤(油)窑炉替代。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其中:设区城市建成区淘汰35 蒸吨/小时以下锅炉;所有城市建成区淘汰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不再审批2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在环境敏感区,新上涉及锅炉项目应当优先采用电锅炉。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加快推进现有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电能替代工作,力争2017—2020 年累计替代1000 蒸吨。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应用电窑炉,有效减少燃煤(油)使用。
 
    (二)建筑领域
 
    2. 热泵应用。加大地源、水源和空气源等热泵系统在新建民用建筑中推广力度,推动既有建筑应用热泵技术开展供冷供热改造。重点推动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地源热泵技术实现采暖、制冷和生活热水等联供,具备技术应用条件、单体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且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须采用热泵系统。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1 万平方米以上的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和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居民住宅等采用热泵系统。力争到2020 年底新增浅层地热应用面积1000 万平方米。
 
    (四)农业领域
 
    8. 设施农业用电。有序推进育苗温室和大棚种植领域冬季采暖及滴灌设施改造,完成现有3000 亩连栋育苗温室和2 万亩草莓大棚冬季加温电能替代改造,2017—2020 年每年新增的1000 亩连栋育苗温室同步建设用电加温设施。
 
    9. 电制茶、电烤烟及农作物烘干。在黄山、安庆、六安等茶叶主产区和宣城等烟叶主产区,继续推进规模以上企业电制茶替代燃煤(柴)制茶和热泵电烤烟替代燃煤烤烟,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加快中小型加工厂电能替代。加快推进农作物烘干领域电能替代,重点推广粮食入库前采用空气源热泵烘干技术,全面提升农作物烘干品质。
 
    根据实施意见,对各电压等级的一般工商业用户采用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的,用电价格在一般工商业电价基础上,7月、8月、9月每千瓦时下浮0.5039元,其他月份每千瓦时下浮0.4737元,平段每千瓦时下浮0.307元,低谷每千瓦时下浮0.1828元。对住宅小区居民生活、一般工商业用户生产经营实施供暖制冷且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的热泵装置,其用电价格分别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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