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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今年已完成“电代煤”改造33614户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20-11-11 16:04:02  来源:河北日报
  11月5日,从2020年石家庄市冬季供暖电力保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石家庄市“电代煤”改造任务涉及11个县(市、区),共计33614户居民,日前已经全部完工。
 
  “电代煤”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石家庄作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自2016年开始开展“煤改电”工程,按照“以电定改”的原则,在电网承载力满足的条件下,重点在平原县(市、区)“气代煤”无法实施的区域和山区县,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2016年-2019年全市“电代煤”共改造完成21.8354万户。
 
  为了让农户用得起、用得好,石家庄市在电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广泛推广采用了热泵技术。在平原地质条件适宜、地热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推广使用地源热泵;在不适合进行“气代煤”改造的山区和地理条件不适合使用地源热泵的地区,推广使用空气源热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全市采用热泵技术取暖用户2.4万户,去除2019年结转的部分传统“电代煤”改造户,全市热泵设备占比达到了8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0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政策按照石家庄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执行,具体支持政策为:设备购置补助,按照户内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额的8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7400元/户。运行补助中,今年任务内的“电代煤”用户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助,每户最高补助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2000元;其他年度“电代煤”运行补助按省政策补助标准落实,即给予采暖期内居民用电0.12元/千瓦时补助,每户最高补助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
 
  同时,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针对“电代煤”居民出台了优惠扶持政策。对“电代煤”居民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时间不受年度周期限制,供暖期居民采暖用电谷段时间延长2小时。在供暖期居民用电价格执行阶梯电价一档标准,非供暖期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农村地区地源热泵取暖补助政策基本参照“电代煤”补助政策执行,运行补助捆绑到设备投入使用,捆绑补助标准为:当年2000元/户,其中省市1200元(省级400元/户、市级800元/户),其他由县级承担;第二年、第三年每年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省市捆绑补助资金分年度下达。
 
  为了保障涉及供暖的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提前对石家庄市20条供热并网线、216条供热企业的供电线路、1278条供暖线路开展了巡视检查,安排371条“煤改电”线路停电检修,消除各类设备隐患564项,保证了设备稳定。同时,对供暖线路和配变的负荷、电流、电压等信息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安排抢修队伍359支、抢修人员3260人、抢修车辆293辆等24小时待命,确保相关设备发生故障后能够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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