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教育局空调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据孟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编号孟财购[2016]134号和孟财购2016[045]-5号的孟津县政府采购项目审批通知书,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孟津县教育局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孟津县教育局空调采购项目,洛孟公交易采购[2016]143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为889700元。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1.5P空调34台,2.0P空调4台,3.0P空调(220V)116台,3.0P空调(380V)2台,5P空调9台。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四、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供应商必须以供应商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转至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孟津支行,账户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41050168680800000014)。采购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的,请注明用途和采购编号。未按时足额提交采购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东北角)。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资料不全的供应商。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日期:2016年12月2日上午9时30分整。
八、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东北角)。
九、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教育局
地址:孟津县文昌路
联系人和电话:李先生 0379-67910968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和电话:刘先生 0379-67869002/67869005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采购免收成交代理服务费。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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