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G2016051-汕头市2016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17 09: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汕头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市区县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空调机组织批量集中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605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2016年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详见《汕头市2016年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计划》
包组1:壁挂式空调(分体定频壁挂机D1、D3~D8、分体变频壁挂机D22)共239台,采购预算940,200元:
D1:分体定频壁挂机5台,采购预算 10,000元;
D3:分体定频壁挂机94台,采购预算253,800元;
D4:分体定频壁挂机30台,采购预算 90,000元;
D5:分体定频壁挂机67台,采购预算314,900元;
D6:分体定频壁挂机2台,采购预算 10,000元;
D7:分体定频壁挂机35台,采购预算234,500元;
D8:分体定频壁挂机1台,采购预算7,000元;
D22:分体变频壁挂机5台,采购预算 20,000元。
包组2:柜式空调(分体定频柜机D9~D12)和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D17~D19)共74台,采购预算487,500元:
D9:分体定频柜机4台,采购预算18,800元;
D10:分体定频柜机6台,采购预算30,000元;
D11:分体定频柜机29台,采购预算194,300元;
D12:分体定频柜机9台,采购预算63,000元;
D17: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20台,采购预算134,000元;
D18: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4台,采购预算28,000元;
D19: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2台,采购预算19,400元。
一个投标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但不允许只对某一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每个包组独立推荐中标候选人,可兼投不允许兼中(特殊情形除外)。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必须为空调机的生产制造商或获得空调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的代理商:若生产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任一子项目的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将被拒绝;若生产制造商不直接参加投标的,本项目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不得分子项目授权不同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该生产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将全部被拒绝。
3.一个供应商可以作为两个品牌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但其代理的两个品牌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投标,否则该包组内该供应商的所有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以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且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函原件当面送达或邮寄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可以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后再将原件邮寄送达。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1日17时30分止(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11月24日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9时-9时30分截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2号 龙湖宾馆三楼会议中心C厅。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2号 龙湖宾馆三楼会议中心C厅。
十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三、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投标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十四、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十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4-88179800
传真:0754-88179800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室
帐 号:44050165090100000089
汕头市财政局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754-88179775
传真:0754-88179830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18楼
附件:SCG2016051-汕头市2016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605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2016年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详见《汕头市2016年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计划》
包组1:壁挂式空调(分体定频壁挂机D1、D3~D8、分体变频壁挂机D22)共239台,采购预算940,200元:
D1:分体定频壁挂机5台,采购预算 10,000元;
D3:分体定频壁挂机94台,采购预算253,800元;
D4:分体定频壁挂机30台,采购预算 90,000元;
D5:分体定频壁挂机67台,采购预算314,900元;
D6:分体定频壁挂机2台,采购预算 10,000元;
D7:分体定频壁挂机35台,采购预算234,500元;
D8:分体定频壁挂机1台,采购预算7,000元;
D22:分体变频壁挂机5台,采购预算 20,000元。
包组2:柜式空调(分体定频柜机D9~D12)和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D17~D19)共74台,采购预算487,500元:
D9:分体定频柜机4台,采购预算18,800元;
D10:分体定频柜机6台,采购预算30,000元;
D11:分体定频柜机29台,采购预算194,300元;
D12:分体定频柜机9台,采购预算63,000元;
D17: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20台,采购预算134,000元;
D18: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4台,采购预算28,000元;
D19:嵌入式空调(含天花、天井空调)2台,采购预算19,400元。
一个投标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但不允许只对某一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包组的投标,每个包组独立推荐中标候选人,可兼投不允许兼中(特殊情形除外)。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必须为空调机的生产制造商或获得空调机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的代理商:若生产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任一子项目的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将被拒绝;若生产制造商不直接参加投标的,本项目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不得分子项目授权不同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该生产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将全部被拒绝。
3.一个供应商可以作为两个品牌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但其代理的两个品牌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投标,否则该包组内该供应商的所有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以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5.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且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函原件当面送达或邮寄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可以先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后再将原件邮寄送达。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1日17时30分止(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11月24日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9时-9时30分截止。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2号 龙湖宾馆三楼会议中心C厅。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2号 龙湖宾馆三楼会议中心C厅。
十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三、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投标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十四、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十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4-88179800
传真:0754-88179800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15041
开户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室
帐 号:44050165090100000089
汕头市财政局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754-88179775
传真:0754-88179830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18楼
邮编:515041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SCG2016051-汕头市2016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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