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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报》空调周刊5月重要文章回顾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李卉整理  发布于:2012-06-01 13:43: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大标步步追

  空调协议供货:“老多新少”常见   新企急需破局

  (详见5月18日7版)

  5月9日,北京铁道大厦,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由此拉开全国各地空调协议供货开标的序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空调协议供货项目负责人谢蓉晖表示,此次共有14家空调企业前来投标,除长虹、TCL、世图兹3家外其余均为“老面孔”。“老多新少”已成为各地空调协议供货招标的一个缩影。经过群雄混战后,空调协议供货已经进入诸侯割据时代,如何打破现有局面,成为新加入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

  标书细点评

  空调协议供货:评审向产品本身回归

  (详见5月18日7版)

  “产品特性不同,分包设置评分条款更易体现企业投标的差异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空调协议供货项目负责人谢蓉晖表示。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评分的一个显着变化就是减少了企业规模对产品的影响,体现在评分上就是企业纳税额、企业实力、生产历史、技术专利等条款取消,商务分在逐年减少后结束了历史使命。价格分成为了中标的关键,同时,专家打分的随意性被杜绝了。

  热点深剖析

  2012年空调协议供货三大趋势

  (详见5月18日7版)

  自2009年京内京外单位统一实行协议供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经历了多次调整,每一次调整都推动空调采购规模快速增长。2012年,空调协议供货呈现了三大趋势:变频空调采购额赶超定速空调;特殊民用空调和商用空调不可小觑;精密空调国产品牌扭转认知度偏低的现状成为了当务之急。

  补贴政策考验空调协议供货价格管理

  (详见5月25日7版)

  国家拿出265亿元促进节能家电消费,即将到来的高额补贴考验着各地的价格管理体系,能否实现协议供货价与市场价格的正向波动,成为影响履约质量的重要依据。

  据业内认识预测,临近空调销售旺季,节能补贴实施细则在近1个月内有望实施。但空调价格可能暂时难以落地,且可能引发重新招标。

  业内新动态

  3000亿元促节能空调更新换代

  (详见5月25日7版)

  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研究确定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的政策措施,会议决定,在一年的推广期内,将有265亿元财政补贴投入节能家电领域,产品涵盖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五大类。业内人士预测,若以10%的补贴额度计算,将会带动3000亿元节能家电市场。

  节能补贴政策在空调行业发展缺少动力的背景下出台,补贴力度远超以往,可以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消费。从目前透露的消息来看,能效领跑者制度更有望成为此次节能补贴的导向之一。新补贴政策将会加速节能空调尤其是变频空调的推广力度。事实上,新节能政策不仅会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同样也影响着空调采购的执行效果。

  行业政策已不止一次影响空调协议供货执行效果。比如2010年定速空调新能效国标实施,导致原二级定速空调不再是节能产品,直接催生了中央国家机关、安徽省直单位等空调协议供货的补充招标和重新招标。

  七日一回头

  两部委发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

  (详见5月25日7版)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通过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推进相关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等多种手段,力争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两部门在通知中明确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除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还要力争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7省市试行碳排放权交易

  (详见5月25日7版)

  国家发改委已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湖北、深圳7个省、市试行碳排放权交易。而且,目前正在制定中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有望于上半年公布实施,该办法将对自愿减排交易的参与各方进行规范,甚至建立自愿减排交易机构的“备案制”,随后还要实行碳交易所的“总量控制”。

  碳交易金融衍生品能否存在,国家尚未提及。据透露,广交所目前正计划发起碳中和基金会、碳中和公园,并与有关部门接洽。

  浙江立法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

  (详见5月25日7版)

  在能源供求缺口日益加大的背景下,浙江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立法,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日前,《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体制、规划、考核评价、发电量配额制、经济激励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今后,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设施设备购置补贴都可以申请专项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财力状况,在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用于可再生能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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