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协议供货:注重履约 代理商资质审核先行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12-12-17 11:45: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岁末协议供货进入开标高峰,甘肃、安徽、广东等空调协议供货项目纷纷将代理商管理作为评审重点
注重履约 代理商资质审核先行

培养一支优秀的代理商队伍,将有助于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质量的提高。 摄影/贾静龙
协议供货是家用空调企业进入当地政府采购市场的常规途径。岁末临近,空调协议供货项目进入密集开标阶段,甘肃、安徽、江苏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项目都已或即将开标,家用空调企业进入紧张的备战之中。
"这些项目协议周期无论是长则2年,还是短则半年,企业都会慎重对待。"美的家用空调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表示,做好协议供货项目,指定代理商的履约能力是关键,"代理商服务得到采购单位认可,协议供货订单自然随之而来。"
而近期开标的众多空调协议供货项目不约而同地将协议供货指定代理商资质列为审核的重点之一。
广东 代理商数量有上限
12月22日,广东省2013~2014年度省直单位和联动地市市直单位日用电器(含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协议供货资格项目即将开标。与多数协议供货项目供货周期为半年至一年不同,该项目协议供货周期长达两年,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
其中,包括佛山市、汕头市、惠州市、中山市、梅州市、阳江市、云浮市、潮州市和揭阳市9市市直单位在内,各联动地市都可以根据所辖县区当地产品销售商情况,参照招标结果,确定实施协议供货的县区。
协议供货周期长、联动地市多,广东省省直单位日用电器项目对中标供应商的供货服务能力进行了严格要求。其中,中标企业超数量推荐供货代理商将被视作非实质性响应招标而被判无效投标。
在该项目中,广州市与联动地市行政区域推荐协议供货代理商数量有所不同,其中广州市范围为1~10家,联动地市范围为1~5家,遵循获得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代理商优先原则,其中广州范围内获得该证书的代理商比例须在50%以上。据了解,在广东省省直单位日用电器协议供货评审中,不仅会对生产企业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样也将对协议供货代理商进行相应的审核,从而来确保协议供货最终的履约质量。
甘肃 不足三家即为无效标
在公开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会被废标,但是否听说过因指定协议供货代理商不足三家,生产企业也会被取消入围资格的项目?甘肃省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项目(含空调)即是如此要求。在甘肃省,协议供货招标时,会对中标企业指定的代理商进行审核,这是评标的重要一环。
甘肃省政府采购中心协议供货项目负责人表示,中标企业指定协议供货代理商的数量应该适度,数量过多会将每个代理商获得的政府采购销量摊薄,数量少无法形成充分竞争。
一般而言,协议供货代理商数量多少,主要根据上一期协议供货中该品牌在总销量中的比例来确定,对新入围协议供货的品牌而言,代理商基数为3家。
在投标时,甘肃省协议供货要求企业推荐代理商的数量在4家以上,并需要根据《协议供货服务商审查文件》制作响应文件,一旦符合审查的服务商不足3家,生产企业就会被取消入围资格。
企业 代理商管理有待加强
据了解,协议供货履约效果不好,多集中在代理商执行环节。违规提价、供货不及时、无货可供、安装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针对供应商的违规行为,各地协议供货也采取了多种措施加以管理。
在2012~201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补充招标中,"技术和服务"条款新增"履约服务"评价,在协议供货履约期间,供应商每发生一次有效的文字投诉就将在投标中扣2分,发生有效投诉且拒不改正的,将会直接扣6分。
在上海市分体、嵌入式空调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中,同样会对空调企业的"履约情况"和"政府采购信誉"综合打分,其中"政府采购信誉"更是具有延续性,适用于今后所有的政府采购投标行为。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空调企业对协议供货代理商管理尚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在中标后只要资金和服务能力可以达到相应要求,就可以成为协议供货代理商。只有少数企业会对履约期间代理商销量进行监控,要求销售毫无起色的代理商进行整顿。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空调协议供货对代理商行为日益重视,管理措施也从事后违规处罚向评标资格审查前移,空调企业同样需要加强代理商的自主管理,避免代理商个别违规行为影响企业在政采市场的正常销售。
短 评
代理商参与积极性不可忽视
"在某些地区,我们指定的一些协议供货代理商履约积极性并不高。"某空调企业政府采购全国协调负责人感慨,由于在投标时报价过低,虽然如愿中标,但缺少利润支撑,代理商履约积极性不高,导致销售并不理想,如何激励代理商成为他现在头疼的事情。
造成这种情况出现,与企业忽视代理商意愿,强迫指派其履约不无关系。事实上,在目前大多数空调协议供货项目中,往往要求生产企业或惟一授权企业进行投标,确定中标企业后,对企业如何指定代理商并不过多干预。因此,若代理商本身不重视政府采购市场,很容易导致违规行为发生,影响协议供货履约质量。
为提高代理商参与的积极性,广东佛山在协议供货中曾规定,允许代理商先投标,在获得中标资格后,再去获得厂商授权,一方面简化了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手续,另一方面也使得履约代理商均可对政府采购抱有一定的兴趣,从而提高协议供货的履约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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