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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须独立打分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七 天  发布于:2013-07-15 10:3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越是技术复杂的项目,评审专家的专业知识就显得越为重要。但如果受某些因素影响,评审专家滥用自己的专业身份,同时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也疏于管理监督时,就会招致质疑投诉,甚至会影响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评价。
  
  日前,江苏省镇江丹阳市规划展示馆通风空调项目因评审专家三次打分,导致两家投标人得分高低互换,最终引发一场投诉。据人民网报道,在镇江丹阳市规划展示馆通风空调项目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在对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镇江安装”)和江苏易明昌(简称“易明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打分时,第一次镇江安装比易明昌高0.3分。随即有评委提出重新打分要求,易明昌反而比镇江安装高出0.03分,但代理机构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为避免镇江安装因分值相差太小而质疑评审结果,又要求评委会进行第三次打分,最终易明昌比镇江安装高出1.03分。
  
  中标结果公示后,由于易明昌以4台制冷量为350KW的机组来代替招标文件要求的2台602KW机组,且所选择机组的总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1.127)超过了国家强制性规定的1.1,镇江安装以易明昌投标产品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为由提起了投诉……
  
  由此可见,该项目评审专家的非专业行为成为投诉发生的主因,而个别评委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相关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但该项目中专家评审时却相互沟通;“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但代理机构却明示专家重新打分,并改变最初评审结果,最终招致投标人的投诉。
  
  从镇江安装投诉函中可以看到,评审专家不仅不了解政府采购评审程序,而且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也犯了错误,没有指出易明昌投标产品的明显疏漏。专家不专的现象表露无疑。
  
  虽然镇江丹阳市规划展示馆通风空调项目不足以代表全国空调采购的大环境,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却再次提醒相关部门,须加强对评审专家的业务培训和监管,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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