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的两会建议,农业农村部答复了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20-10-21 16:05: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下一步,将积极配合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以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强化成熟适用技术模式推广应用,不断助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近日,农业农村部对全国人大代表陈春平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无集中供热地区清洁取暖的建议”给予答复,该建议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28号。
谈到如何支持时,农业农村部答复称, 一是强化标准制定。为落实《“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进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应用,该部委积极组织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制修订了一批技术规范,2019年颁布实施了《北方农村户用太阳能采暖系统技术条件》《北方农村户用太阳能采暖系统性能测试及评价方法》《太阳能供热系统实时监测技术规范》《家用直膨式太阳能热泵热水系统技术条件》《家用直膨式太阳能热泵热水系统试验方法》等行业标准。此外,《空气源热泵集中供暖工程设计规范》《空气源热泵污泥干化效果评价方法》《太阳能热利用系统节能量标识规则》《空气源热泵热水器零冷水系统技术条件》等标准也已立项,为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在农村地区的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是开展试点带动。该部委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利用生物质能清洁取暖,以东北地区为重点支持探索了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和秸秆成型燃料清洁供暖等模式,为乡镇机关单位、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集中供暖。截至目前,已在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等地建成秸秆打捆直燃供暖试点178处,供暖户数23万户,供暖面积达到700多万平方米。同时,重点在“煤改电”“煤改气”难以覆盖的地区,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配套推广清洁炉具,全国已建成成型燃料厂及加工点2360处,年产量约1000万吨。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注意到,农业农村部近期在答复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08号提案时也提到了农村清洁取暖。其中,关于开展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方面,国家积极支持以畜禽养殖废弃物、秸秆等为原料发酵制取沼气,以及提纯形成生物天然气,用于农村清洁取暖和居民生活,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农村清洁能源供给政策措施,加强建设农村清洁能源供给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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