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空调网_空调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多省已明确将空气源热泵纳入可再生清洁能源范畴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20-09-14 14:59:24  来源:互联网
  综合网上信息,目前,多个省份,已经明确了将空气源热泵纳入可再生能源范畴,据不完全统计,包括——
 
  浙江省
 
  2012年5月30日,浙江省人大发布《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将“空气能”纳入可再生能源范围;2014年12月19日,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DB33/1105-2014)》,明确了其纳入可再生能源范围的技术利用方式为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
 
  福建省
 
  2014年12月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13-62-2014》,将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写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章,并明确规定了其最1低性能系数(COP)。
 
  江苏省
 
  2015年7月1日,江苏省人大发布《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明确将“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写入了第五章“政府引导”第四十六条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6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
 
  山东省
 
  2017年2月8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认定目录》,明确将空气源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泵生活热水机组、空气源热泵供暖制冷机组)纳入可再生能源类认定。
 
  甘肃省
 
  2018年8月7日,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关于联合印发<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18〕337号)提出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推动成熟技术规模化应用。
 
  重庆市
 
  2019年1月1日,经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重庆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空气源热泵应用技术标准》开始实施,[热泵市场水印]将提高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应用与建筑节能水平,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类型,将空气源热泵供暖和提供生活热水纳入重庆市可再生能源范畴,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体系,指导并规范空气源热泵技术在重庆地区的推广应用起到促进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9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建)发[2019]247号),提出示范推广太阳能采暖技术、空气源热泵技术、超低能耗建筑技术。
 
  河北省
 
  2018年10月24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2019年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和建设科技研究项目补助资金需求计划的通知》,指出在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方面,2019年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其中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空气源热泵项目)。
 
  福建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305-2019)、《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2019),将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重点纳入到了可再生能源应用范畴。同时,两项标准将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305-2019)明确指出,福建省夏热冬冷地区的中、小型建筑宜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供冷、供热;对于同时供冷、供暖的建筑,宜选用热回收式热泵机组等规定。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2019)也明确指出,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时,有生活热水需求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高效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
 
  目前,从学术界到产业界,再到市场实际应用,已经完全具备了在立法层面,将空气源热泵以“空气热能”的名义,纳入可再生能源范畴,最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有所体现。
 
  可以预见的是,入围之后,国家和各地主管部门在推荐空气源热泵用于新建筑和旧建筑的节能改造时,将有法可依!空气源热泵在开拓市场时,在部分省份,不用再把空气源热泵依附在太阳能热水或电采暖之下获得补贴。随着国家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改造热源等相关政策的大力推行,空气源热泵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也将为国家的节能减排工作贡献更大的力量。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