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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举措治理散煤污染 哈尔滨重污染天数有望减少40%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20-09-10 10:07:28  来源:慧聪热泵网
  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今冬黑龙江省将持续推进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现到2022-2023年供暖期,哈尔滨市、绥化市PM2.5平均浓度年均值达标;重污染天数减少40%。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计,黑龙江省冬季煤炭消耗总量为7476万吨,污染物排放量为75.81万吨。其中,散煤消耗总量为956万吨,占总量的12.8%,污染物排放量为43.28万吨,占总量的57.1%,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着力解决散煤污染问题,今年8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按照“减煤、替煤、洁煤、控煤”的整体思路,利用三年时间,突出抓好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散煤污染治理。明确到2022-2023年供暖期,哈尔滨市、绥化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从近3年最高值76和64微克/立方米下降至不超过50微克/立方米,年均值有望达标;重污染天数减少40%,分别控制在16天和14天之内。
 
  为大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在工程措施上,我省将通过大力削减散煤用量;加快拆并淘汰燃煤锅炉;全面提高超低排放水平;着力优化供热结构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同时,安排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商户、农村地区等5项散煤污染治理任务,哈尔滨市、绥化市削减棚户区散煤8.89万吨,利用秸秆固化燃料替代农村地区散煤15.41万吨。
 
  安排淘汰10蒸吨以下、10-35蒸吨燃煤锅炉和升级改造35-65蒸吨燃煤锅炉等3项任务,哈尔滨市、绥化市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供热燃煤锅炉“清零”,每小时35-65蒸吨燃煤锅炉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安排重点热源及燃煤大户超低排放、电力企业超超低排放、优化清洁能源布局等3项任务,哈尔滨城市建成区92台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哈尔滨、绥化城市建成区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清零”。
 
  安排集中供热、智慧供暖、清洁供暖、生物质热电联产、建筑节能改造、老旧管网改造等6项任务,哈尔滨市、绥化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970万平方米,新增生物质热电联产装机容量93.5万千瓦,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139.34万平方米,改造老旧管网650.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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