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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加强散煤污染治理 高效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20-08-11 09:29:55  来源:东北网
  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强化散煤流通领域监管,加快治理冬季散煤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明确,黑龙江省利用三年时间,开展供暖期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突出抓好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散煤污染治理,通过重点时段削峰、重点行业减排、重点区域联动,从根本上解决季节性、区域性散煤污染问题,为全年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到2022—2023年供暖期,哈尔滨市、绥化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5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2019—2020年供暖期减少40%,避免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爆表”。三个供暖期分别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30%、50%和20%,哈尔滨市不超过68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绥化市不超过60微克/立方米、53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
 
  《方案》要求,突出抓好棚户区散煤污染治理,全省削减棚户区散煤23.34万吨,其中,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分别削减散煤7.38万吨、1.51万吨、0.17万吨和0.17万吨。
 
  2022年底前,哈尔滨市完成14片城中村1.7万户拆迁改造,削减散煤5.1万吨;完成34片城中村清洁能源及洁净燃料替代。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应开展排查,明确治理范围,制定城中村散煤治理执行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加快城乡结合部散煤污染治理,扩大城市散煤污染治理范围,由城市建成区向远郊扩展。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合理规划热源、管网,高效经济推进“煤改电”,稳妥推进“煤改气”,推广使用洁净燃料,确保群众生活、取暖可承受、用得起、效果好。农村地区实施以秸秆替代为主的清洁改造。实施“秸秆代煤”“压块代煤”,农村散户可采用“秸秆压块燃料+户用生物质炉具”的单户供暖技术模式;哈尔滨市4.54万户农户实现秸秆固化燃料散煤替代,替代散煤6.81万吨;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分别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6.02万台、0.08万台和0.5万台,分别替代散煤8.6万吨、0.24万吨和1.5万吨;推进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农户自用燃煤炉实施清洁能源和洁净燃料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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