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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涨价凸显“无货”履约难题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11-09-23 13:28: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空调行业整体利润摊薄,盈利水平继续提升,原材料价格高涨,进一步加剧了空调涨价的压力。受空调涨价影响,变频空调和定速空调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产品能效结构同样在不断调整。
  
  受行业发展变化影响,空调采购也凸显出新的问题。协议供货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以“无货”为由不供货的违约现象开始抬头,这对空调协议供货履约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尽快弱化空调涨价负面影响以及强化履约监管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图为国采中心某项目开标现场。 摄影/贾静龙

  空调销售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炎热的暑期过后空调市场旺季也告一段落,但空调涨价之声并未平息,伴随物价飞涨以及稀土永磁价格飞涨的推波助澜,“涨价”由年初贯穿至今,并有越演越烈之势。
  
  空调产品普涨之势同样波及政府采购市场,尤其是对协议供货周期较长且实施了一段时间的地区而言,由于空调协议供货价格“可降不可升”的特性,协议供货入围产品均承受了较大的涨价压力,一些入围供应商因无利可图,开始以“无货”为由拒不供货,使得采购单位难以购买到合适的空调产品。
  
  遍寻全城空调难买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中央及地方一些地区空调协议供货负责人处了解到,与往年相比,今年空调协议供货履约情况并不尽如人意。虽然空调协议供货同类产品中标价格持续走低,但入围供应商拒不履约的情况开始增多,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无货”。
  
  2011冷年,空调产销量均突破1亿台,空调销量同比增长30%以上,难道真是因市场大环境导致空调产品供不应求?恐怕未必。
  
  北京某采购人代表讲述了他的经历:近日,他购买G品牌空调,在询价过程中京内5家入围供应商均告知其该产品无货,在他反复追问下,其中一家代理商表示,除非他可以出比协议价更高的价格,否则这款产品就是“没货”。
  
  当采购人代表将情况反映给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后,该负责人很惊讶,因为G品牌在当地履约情况一直良好,但在随后几个月,涉及G品牌不“供货”的情况发生了多起。在空调产品价格高涨的行业背景下,协议供货如何保障正常履约的问题开始凸显。


  
  价格压力非比寻常
  
  空调协议供货的供货问题不仅困扰着政府采购官员,同样使协议供货企业异常头疼。在空调企业看来,如果说之前入围协议供货就像抢到一个“香饽饽”,那么今年的这个“香饽饽”则有些“苦”。
  
  “今年,由于空调行业产品价格普遍上涨,对于年初中标的产品而言,我们承受了较大的涨价压力。”北京格力分公司政府采购项目部负责人表示,今年铜、铝、钢板、塑料等原材料价格一直再涨,此外仓储、物流、人工等因素同样加速了空调价格的上涨。尤其是对定速空调而言,在今年6月之后,不仅失去了150~250元的节能补贴,其中的一级产品更因较少在零售市场销售,无法通过规模优势降低成本,导致一级产品需单独生产,使得生产成本更高。
  
  受访空调企业表示,目前最希望的就是协议供货重新招标,这样就可以重新调整型号和价格。“在招标中,对于价格分设置偏高的地区,我们希望可以适当调低价格分比重,避免企业通过拼价格入围,而无法保障供货。”
  
  投诉应受重视
  
  受行业产品价格普涨影响,入围供货商因无利可图,协议供货出现断货现象。业内人士看来,空调协议供货重视招标阶段而轻视后期履约阶段从而导致了供应商违约行为的发生。
  
  在各地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产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或不能供货的,采购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等类似条款并不鲜见,但违规行为发生后,处罚措施却没有跟进,使得供应商对处罚条款熟视无睹。此外,采购单位对违规行为的姑息也为供应商违规创造了环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空调项目负责人表示,在对空调协议供货后期履约管理中,入围供应商受到采购单位书面投诉,在参与下一期投标中就会被扣分。
  
  “但从实际工作来看,由于书面投诉需要耗费一定时间,采购单位往往只会通过电话抱怨,很少会书面投诉。”该负责人建议,做好协议供货履约工作,采购单位同样需要发挥监督作用。
  
  短  评
  
  主动维权勿嫌烦
  
  如果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服务问题,一个普通消费者会怎么办?有的人会息事宁人,默认倒霉;有的人则会投诉甚至诉诸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哪一类更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显然不言而喻。
  
  政府采购同样如此。在各种政府采购座谈会上,往往可以听到采购单位对协议供货的抱怨,但当采购中心问及“为何在工作中听不到声音”时,采购单位往往以一句“麻烦”应对。正是这种懒惰,导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无法实时了解履约情况,及时纠正供应商的错误行为,使得各种违规行为长期存在。
  
  供应商违约不供货无疑是协议供货常见的问题之一,但正是采购单位的“大事化小”才使得履约管理落到空处,违规处罚失去了对供应商的威慑力,从而使问题日益恶化。因此,纠正供应商违约行为,采购单位首先要增强维权意识,否则空抱怨只会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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