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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电器采购论坛召开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11-01-24 10:15: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完善协议供货体系 凸显政策功能

  编者按  政府采购首先要达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采购效率的目的,因此电器采购中的价格分值越来越高,高利润产品在政府采购市场的空间越来越小;

  空调、电视采购要发挥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政策功能,因此没有进入节能清单的空调、电视产品会被“一票否决”,不进入地方的自主创新目录就会损失4~10分的政策加分,这同样意味着无缘电器采购项目;

  协议供货越来越重视后期履约管理,因此对中标企业的履约行为考核也会计入下一次招标之中,当企业认为中标就是“一劳永逸”而忽视后期价格及服务管理时,其违规行为只会为下次中标埋下隐患……

  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各方而言,政府采购这种市场行为中的政策导向越来越不可忽视,各方之间的交流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在电器采购论坛上,官员与企业代表积极互动也印证了这一点。本期特将论坛观点摘录一二,以飨读者。

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电器采购论坛现场。 摄影/万玉涛

  政府采购中心代表说:“2011年,我们将继续强化政府机构采购节能产品的引导作用,扩大变频空调采购比例,加强协议供货后期履约管理,如果在座的企业代表有何建议,请积极指正。”

  空调企业代表听完政府采购官员的介绍后,也提出了这一年参与投标的困惑:“遇到带有倾向性的招标文件应该如何处理?”“机房空调是否应该根据基站空调和精密空调的不同而有区别地进行招标?”“如何解决产品库存量少与供货急迫性的矛盾?”

  正是这一个个问题使两个小时的交流时间悄然而逝,空调采购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在招投标中各种复杂的问题需要采购各方及时进行沟通和交流。

  节能产品阵营扩大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同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全国各地区针对公共机构和民用建筑纷纷推出节能标准和考核办法。2010年,以“节能”、“环保”为主的低碳潮流风靡一时。

  2010年,“低碳”让空调行业发生显着变化,以一、二级定速空调和变频空调为主的高能效空调市场份额迅速扩大,前者市场份额由2009年的不足5%跃升至目前的80%以上,变频空调也由前两年的不足10%骤升至目前的30%左右。同时,空调制冷剂也开始了无氟化进程,以R410A为主的无氟空调逐渐替代氟利昂类空调,从而降低对臭氧层的破坏。

  政府采购空调项目在这场全社会“低碳”行动中更是发挥了引导和示范作用,不仅加大了对变频空调的采购力度,同时针对机房空调这种在政府采购中逐渐增多的产品制定相应的节能标准,并将其首次纳入第8期节能清单,引导企业对节能技术进行升级换代。

  协议供货履约受关注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不完全统计,全国空调项目公开招标中标金额超过了17亿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空调采购金额就达到了2.3亿元,而如广东省佛山市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空调采购额每年也在2000万~3000万元。协议供货作为家用空调采购的主要组织形式,如何完善后期履约受到了政企双方的关注。

  “从目前空调协议供货执行情况来看,采购中心接到来自采购单位抱怨、投诉最多的就是代理商无法供货或供货不及时。”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空调项目负责人谢蓉晖表示,企业不应该只重视中标结果,对后期履约同样应加以重视。

  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特种空调事业部副部长王存军表示:“基站空调作为定制化产品,采购单位需求小,代理商由于产品库存量偏少,在保障及时供货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目前,随着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宣传的普及,采购单位更加关注协议供货商如何提供更优的产品服务。”广东省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吴国伟表示,协议供货体系仍须逐步完善。

  做好采购需求规范化

  当空调采购项目数量和规模逐年上升后,空调企业在参与投标时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部部长张是斌提出了自己的困惑:在广东的三个不同地区连续参加了三个空调项目,产品技术部分大同小异,却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品牌倾向性,“空调作为一种技术标准相对统一的产品,应该对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加以规范,确保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他建议。

  对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杜强表示,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发现招标文件具有明显的技术倾向性,可以及时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中心会将供应商意见转达给采购单位,以避免招标文件中出现限制性条款。

  同时,吴国伟提出建议,基础设施在设计或建成初期就涉及空调等产品的选型、安装,空调企业应随时关注大型工程信息,拓展自身的信息收集渠道。

  记者手记

  三个“不够”须改变

  在第六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电器采购论坛上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副处长王蕴武一番话引发了与会代表的共鸣:“目前政府采购各种会议中,有三个‘不够’,首先是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与供应商互动交流的机会不够多,其次是政企双方对彼此工作内容的理解不够多,再次是无论是采购中心还是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领域宣传不够多。”

  正是这三个“不够”使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往往是“自说自话”,“对于政策功能等相关要求,采购中心很明白,但供应商不一定理解”,“供应商一看有问题的招标文件就能发现技术标准暗藏的玄机,但不知该如何处理”,面对采购中层出不穷的问题,如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不及时加以沟通处理,矛盾只会越积越深。这番话也对政府采购专业媒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搭建好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互通互信的平台还要做更多的工作,从而扭转当前三个“不够”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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