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0家企业9款空气源热泵产品不合格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整理/李璞 发布于:2020-08-28 19:32: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次共对30家企业生产的30款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器)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我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9个地市。经检验,发现9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制热量”“性能系数”“能效限定值”等。
(一)标志和说明:本次抽查判定5款产品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合格。器具的标志、使用说明,是用户获取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的重要途径,必须标示正确、完整。该项目不合格,容易导致用户日常使用时发生误操作或者维护不当,从而导致安全事故。不合格产品见下表
(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本次抽查判定2款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该项目要求电源软线的规格应与其使用场景匹配,并且配有可靠的固定措施。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因防护能力不足导致电源软线损坏和漏电,或者因电源线固定不牢,从而引发触电危险。不合格产品见下表
(三)制热量:本次抽查判定7款产品制热量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是考核标准工况下热泵产品的制热能力。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产品实际制热效果差,无法满足用户的需求。不合格产品见下表
(四)性能系数:本次抽查判定5款产品性能系数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的能源效率水平。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产品耗电量偏大,增加消费者的使用成本。不合格产品见下表
(五)能效限定值:本次抽查判定2款产品能效限定值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的性能系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能效限定值要求。该项目不合格,将会导致产品出现高耗能,影响产品的使用效果。不合格产品见下表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型号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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