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采购中心:严禁采购人规避空调机批量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20-07-14 09:48: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7月1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发布《关于规范采购程序严禁采购人规避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中管采购发〔2020〕63号),强调对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空调机,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近期,财政部向该中心反馈了2017-2018年集中采购工作考核结果及整改建议,指出中直机关部分单位存在协议供货采购数量超过同类品目上年购买总数的30%、规避批量集中采购的问题。此次下发通知旨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批量集中采购管理。
《通知》明确,对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确因零星特殊采购不能通过批量集中采购的,各单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方可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各单位应当加强协议供货采购管理,完善协议供货内部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6﹞425号)的规定,将协议供货采购数量严格控制在同类品目上年购买总数的30%以内;各单位应当规范采购程序,严禁通过协议供货采购规避批量集中采购。
据了解,中直机关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每年组织四次招标,其中第二、三季度按季度招标,招标时间分别为3月、6月,招标结果执行期限为下一个季度;第一、四季度按半年组织招标,招标时间为9月,招标结果执行期限为第四季度和下一年第一季度。
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比照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实行预招标,每个品目确定两名供应商为推荐中标人,其投标产品为推荐中标产品。中直机关各采购单位在每个月5日之前,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准的当月批量集中采购计划,选择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产品,自行与中标供应商联系,签订采购合同。
3月10日,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延长中直机关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执行期限的公告》,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明确将中直机关批量集中采购空调机等品目中标结果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6月28日,“中直机关2020年第三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中标人为北京恒佳永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凌斐鸿科贸有限公司,中标品牌为海尔和海信,中标产品包括分体定速壁挂机、分体变频壁挂机、分体定速柜机、分体变频柜机、分体变频柜机等11类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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