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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空调需谨慎,商家产品细甄别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王中杰  发布于:2020-06-28 09:33:08  来源:皖东晨刊
  炎炎夏日,正是空调销售的旺季。滁城一位市民购买一套家用中央空调,却屡次发生故障,一鉴定竟然检查出此产品不是购买合同内的品牌原装。物不符实、以次充好,损失如何赔偿?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案件,判决卖家三倍赔偿共计14万余元。法官提醒消费者,购买空调要选择正规、信誉度好的商家,仔细甄别商品信息,防止买到“山寨”机。
 
  空调问题多 鉴定竟然是“山寨”机
 
  2018年3月,胡某与滁州某科技公司签订某牌家用空调销售及安装合同,约定其向科技公司购买某牌中央空调系统1套、总金额为48000元、保修期为三年,科技公司为其进行设计和安装等内容。
 
  2019年6月,胡某第一次开机使用时,发现空调出现不制冷问题,科技公司在其报修后安排人员处理。不久,空调再次出现故障,科技公司再次安排人员维修。因对维修人员专业性存疑,胡某向某牌空调官方网站预约维修,经官方售后人员检查后发现胡某家空调存在机号遗失、铭牌假冒等问题,胡某遂申请了真伪鉴定,该检查鉴定说明书载明科技公司向其销售的某牌空调并非官方公司生产。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胡某向南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科技公司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损失。
 
  法官提醒 购买空调要擦亮眼睛
 
  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胡某购买空调,系出于生活需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某科技公司作为经营者,与胡某签订合同,承诺为其提供某品牌的空调,但此空调机器上的铭牌并非原厂,且无强制认证标志,安装后短时间内出现数次故障,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该买卖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鉴于该一拖五中央空调已经可以正常使用,若拆除返还科技公司,必然会造成双方不必要的损失,遂依法作出三倍赔偿判决。
 
  法官提醒,作为商家,务必恪守诚信,严把质量关,一旦涉嫌欺诈,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空调时,要注意仔细甄别产品信息,通过正规渠道,选择信誉较好的产品购买。此外,空调属于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整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压缩机、风扇电机、温控器“三包”有效期为三年。空调整机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要求全额退货或换货。15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或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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