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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将至 节能产品采购咋操作?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19-02-26 10:27: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操作层面上不会有太大变化。对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来说,提出更高的政策要求,既要执行品目清单,又要考量节能环保的技术指标;对于供应商来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认证,并在参与投标时承担举证义务;对评审专家来说,主要依据认证证书进行评审。”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好《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业内专家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绿色采购政策大调整
 
    从《通知》来看,四部委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一种观点认为,清单不再由顶层发布,是不是弱化了政府采购绿色采购政策?
 
    对此,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高级工程师马正红认为:“事实上,《通知》加强和扩大了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只是方式有所改变。顶层只发布品目清单、规定采购范围,具体的节能产品则交由法定认证机构认证和发布。此外,《通知》中还指出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因此,并没有弱化政府采购的绿色采购政策,也没有违背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通知》明确,对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体现合理性价比
 
    谈及节能清单的不再发布,大多数空调企业均表示影响不大,同时也迫切希望品目清单实施细则、认证标准早日出台,快速跟进,让产品尽快达到要求。
 
    “目前,绝大多数采购人已接受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做法,只有个别单位还在采购三级能效空调产品。”海尔空调相关负责人坦言。
 
    提到节能产品分值设定,大金空调相关负责人希望,在以后的招标中能体现合理性价比的趋势,毕竟价格在某种意义上体现内在价值,忽略内在产品品质过份强调低价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也不利于采购人统筹高效地使用财政资金。
 
    而特灵空调相关负责人则认为,各个品牌产品之间存在差异,若按照某一市场份额占绝对优势的产品制定准入技术条件,相当程度上限制了其他品牌的入围。
 
    节能认证必不可少
 
    通知明确,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
 
    “认证证书对行业的健康发展起着规范作用,关键是如何做到更严谨。”三星空调相关负责人强调,产品品质至关重要,检测产品应与实际供应产品具有一样的品质,进入清单的产品与其对应型号的产品也应具有相同品质。
 
    LG空调相关负责人也认为:“空调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节能性影响大,建立节能产品的评价制度还是很有必要,关键是如何设置这个评判标准。”
 
    “可顺应产品的节能高标准要求,来更好地推广更高端的产品,精准定位相应的细分市场中的客户需求。”开利空调相关负责人表示。
 
    政策过渡期特事特办
 
    通知明确,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新规,并同时停止执行第二十四期节能清单清单,也就是说,距离新规实施仅剩一个月。
 
    志高空调相关负责人提出,部分空调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有效期已到期,本来想继续申请新一期节能清单,现在政策大调整,是否意味着这部分产品无法参与投标?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新政策4月1日执行,同时原节能环保清单废止。所以,4月1日前投标仍执行原节能环保清单,4月1日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应该也不受影响。这段时间,相关部门会尽快发布品目清单,届时企业可以按照新要求进行认证。
 
    “政策调整过渡期间,特殊情况给予特殊处理,认证有效期逾期的产品仍可继续投标,只要提供节能认证证书即可。”业内专家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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