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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清单不符要求 是继续评标还是采购失败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陈婉秋 马正红  发布于:2016-05-11 11:22: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采购人有自己的意向单位C,但不能中标。在这样的情形下,采购人代表设法让项目采购失败。

 

节能清单不符要求 是继续评标还是采购失败

 

   案例回放

 
  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某一空调多联机组进行公开招标。一共有四家空调供应商参与投标。在评标会上,专家仔细核查了投标文件中的节能清单说明,核查结果为供应商A和供应商B提供的不是最新一期节能清单说明,且此次采购项目发布公告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就已经发布了;供应商C虽然提供了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但是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将所对应的投标产品认证型号用有颜色笔标识出来”。评标委员会认为,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供应商A、B、C提供的节能清单都不符合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三家单位的技术分应均为0分,且不得中标(采购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产品在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有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复印件,并用颜色笔标识投标产品认证型号,投标产品和清单的型号规格需要一一对应,否则不予认可”)。
 
  采购人有自己的意向单位C,但不能中标。在这样的情形下,采购人代表设法让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代表提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A、B、C三家不能中标,实际上仅剩供应商D有中标资格,就算供应商D对招标文件响应较差,只要满足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和节能清单说明规定,也可以中标,这样就无法推选出价格最优、品质最好的供应商中标,失去了公开招标的意义。因此采购人代表提出,供应商A、B、C三家没有继续参加评审的资格,有效标不足3家,要求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委员会组长和业务经办人提醒采购人注意,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A、B、C三家应当继续参加评审,但其技术分为0分,采购失败没有相关依据。因此,评标会议继续进行,评标委员会组长将此次节能清单的认定过程详细地记载进了评审结论中。
 
  案例分析

  确定空调采购需求应注意节能清单覆盖面
 
  采购需求和技术规格是采购文件的核心部分,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和技术规格是由采购人提供的,集采机构在受理采购人的空调采购委托时,要求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和技术规格明确后才予以受理。因此,集采机构一般要求采购人提供空调采购需求表、空调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要求、设计图纸等。
 
  空调采购具有特殊性,如实现节能清单强制采购。空调在节能清单中始终是无可替代的主角,在整个目录的篇幅中占比几乎每期都过半,其中大部分是分体机和多联式空调等,因此提出采购需求时,务必注意拟采购机型在节能清单中的广泛性和覆盖面,尽量选用在节能清单中覆盖面大的空调机规格。
 
  编制招标文件应注意节能政策落实
 
  在空调的招标文件中,我们落实并细化了节能政策,为便于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有效节能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并用颜色笔标识投标产品认证型号,投标产品和清单的型号规格需要一一对应。如果属于设备组合投标的,必须提供设备组合说明。在技术响应文件表格格式部分,也提供了节能清单说明表及设备组合投标说明,以统一投标文件的格式。这样既落实了采购节能产品的政策,又保证了投标供应商准确地响应。
 
  具体执行节能清单时应注意“最新一期”的内涵。依据规定,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以后,应当执行最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节能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以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也就是说,在已经启动了的空调采购项目中,如果采购文件只是规定“最新一期”,而并未约定具体的期数,那么在这一“过渡”阶段,供应商既可以提供上期的节能清单说明,也可以提供本期的节能清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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