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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合理引导节能空调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阎建芳  发布于:2011-01-24 10:0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吴国伟

  广东佛山可称得上是“空调基地”,志高、美的、格兰仕等家电企业均出自这里。佛山市也是我国最早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试点城市之一,佛山市的政府采购在信息公开、招标文件范本、协议供货、电子化采购等方面都带有佛山人“敢为人先、崇文务实”的特色。

  在引导采购单位购买节能空调、鼓励供应商投标节能产品方面,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尝试,并被采购单位、供应商广泛认可。该中心主任吴国伟表示:“明确和强化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责任,合理引导节能空调招投标,采购节能产品已普遍被采购单位认同。”

  全年空调采购额近3000万元

  “佛山市是全国最大的空调制造基地之一,每年的空调采购额都在增长。”吴国伟表示,目前佛山市每年空调采购额可以达到2000万~3000万元。如此之高的采购额在地级市是较为罕见的。据了解,佛山市空调采购量增长主要以中央空调和变频空调为主,其中中央空调占据了大多数。“目前,佛山市一些政府机关的空调设备已经到了更新换代的时候,这将会带动分体空调采购量的上升。”吴国伟表示。

  据了解,佛山市空调采购主要采用了协议供货与其他采购方式并行的方法,其中协议供货要求本地代理商前来投标,每个品牌可以设定3~5家代理商,作为协议供货代理商。与其他地区做法不同的是,在佛山市,空调代理商可以在取得协议供货入围中标通知书后,再向厂家取得产品销售授权,从而保障代理商的利益。

  2009年以来,广东地区协议供货引入网上电子采购平台,佛山市成为试点城市之一。如此一来,10万元以下的空调和办公设备都可以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交易,从而节约了采购成本。

  节能产品纳入商品行情库

  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方面,佛山市建立了商品行情库。吴国伟介绍,建立信息库时会将节能清单内所有空调的型号、规格都录入平台,采购单位必须在这个平台内挑选产品,从而减少了空调采购的随意性。

  而在公开招标等其他方式的招标中,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采购单位在设计、挑选产品时,必须从节能清单内挑选;同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投标空调产品时,必须将所投产品在节能清单中的那一页打印出来,以方便评标专家核对所投产品是否为节能产品。

  为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性要求,佛山市将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政策性要求均列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对空调产品而言,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清单内产品。”吴国伟表示,目前广东地区采购单位非常重视节能清单和自主创新目录,对所选产品甚至会主动核对是否在清单之内。

  明确责任 做好服务

  “最近几年,佛山市一直在明确和强化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在吴国伟看来,采购代理机构要根据采购程序依法采购,采购人则要根据法律规定编制采购方案,一旦涉及质疑投诉,程序问题则由采购代理机构来处理,其他问题则由采购单位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转达。

  长期以来,采购单位一直对协议供货价格问题比较敏感,对此吴国伟表示,通过明确责任这种做法,慢慢弱化采购单位在价格方面的纠缠,反而能促使采购单位去制定更符合自身需求的采购方案。

  同时,在强制采购节能空调初期,由于节能产品价格远远高于普通产品,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主动与采购单位沟通,在制作招标文件时附上一页说明,解释招标产品涉及的政策性要求,最终确保了节能空调强采政策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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