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空调网_空调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3·15之空调篇:诚信立业 企业社会责任不可推卸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11-03-14 11: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0年,我国家用空调产量会达到9000万台。”中国家电协会理事长姜风表示。这一年,我国中央空调市场容量也超过了400亿元。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统计,去年每月公布空调公开招标中标信息量最高可接近200条,项目最高中标金额接近亿元。政府机关对空调的需求量正逐年扩大。

  但随着政府市场的扩大,社会对空调采购的质疑声也日益增多,比如“格力无效标事件”、“长沙某单位空调采购结算价比中标价高8倍”、“江西吉安空调违规采购”……空调采购从中标结果上溯至操作流程均备受关注。从供应商违规行为来看,企业缺乏自律意识导致诚信缺位,这成为问题层出不穷的主因。诚信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是家电“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题中之义。

  案例一:代理商无故弃标

  协议供货是空调投诉的高发地带。在各地区举办的政府采购座谈会上,采购单位指出,协议供货代理商往往存在拒不履行协议供货价格或以无货为由拒不供货的行为,从而影响了采购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2010年9月21日,广西南宁市政府采购部门通报了一起协议供货空调代理商违规行为,详情如下:

  南宁凯秀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参加了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某品牌民用空调(编号:[2010]NCCYWH00100/69-B)网上协议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中标后提出撤标申请。

  显然,这是一件协议供货代理商拒不履行供货合同的典型案例。一般而言,该代理商往往试图通过低价中标,再试图以各种理由让采购单位修改货物单价,最终达到高价销售的目的。

  最终,南宁市政府采购部门根据《第五期(2010-2011年度)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办公和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协议》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或协议供货代理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可暂停或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4)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的…”的规定,对违规代理商作出了如下处罚:

  1. 取消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格力民用空调网上协议采购项目的中标资格;

  2. 扣除协议供货履约保证金伍佰元整,并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协议供货资格1个月。

  该代理商最终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案例二:提供业绩虚假合同

  事实上,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投机行为已越来越难取得效果了。如果说案例一中的供应商行为还可以小惩大诫的话,下面这个案例中的供应商则真正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2010年6月22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区华侨中学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结束后,佛山市三水格信电器有限公司对佛山市三水万诚电器有限公司(简称“万诚电器”)的投标文件提出质疑,认为其投标文件提供了虚假合同,意图获得参与项目投标的资格。

  经三水区财政局调查取证,万诚电器确实存在提供虚假合同参与项目投标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事实上,在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的要求并不鲜见,采购单位为了保证中标人能够较好地满足项目需求,往往会提出类似条件。

  “现在,在安徽合肥操作的中央空调项目中,我们多以‘安装资质’来替代业绩证明,以保证更多的供应商可以参与到政府采购项目中来。”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中央空调项目负责人表示。

  业内专家表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这是引导供应商将销售量大、技术成熟的产品投放到政府市场。

  案例三:伪造节能认证证书

  空调是政府强制的九类产品之一,采购单位只能购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空调产品。因此,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产品型号须在节能清单内”一般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文件如果无法满足,就会被判无效。

  然而,在空调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招标中,由于涉及产品成百上千,就有供应商试图浑水摸鱼,伪造节能认证证书,使高能耗空调获得入围资格。这种事情在浙江舟山曾发生过一例:

  在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ZSZTB2005-JDZB-055的空调定点政府采购项目中,舟山市春晖空调有限公司提供了投标某空调品牌的7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均为JD02-0298-2002),经过依法查证,7份证书均属虚假。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舟山市财政局对该供应商处以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起一年内禁止参加舟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普遍表示,核对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一项大量而繁琐的工作。由于评标时间有限,一些评标专家会侧重于产品的价格、技术情况,而对产品资格有所轻视。

  为保证节能认证证书的真实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会要求投标人提供节能产品在节能清单中的位置;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助理宋杰则表示,在此类评标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会帮助评标专家核对节能认证相关信息,以降低评标专家的工作强度。

  记者手记

  侥幸是不幸的开始

  记者在采访某空调企业政府采购负责人时,恰逢某代理商欲向该企业寻求代理权,有幸听到了一点儿一位普通代理商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真实想法。这位代理商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大吐苦水后,也表现出了“久经沙场”后的洋洋自得:只要投标文件做得漂亮就能够中标,真正到供货的时候产品是好是坏采购单位哪能看得出来,2级产品贴上1级能效的标志,它就是1级产品。

  代理商这番话点出了空调项目在验收时的漏洞,若采购单位疏忽大意,极有可能会使不良代理商有机可乘。不过这种侥幸往往是不幸的开始。从上文三个案例可以看出,三家违规供应商无不心存侥幸,意图获取更大的利益,但最终都因小失大。

  政府采购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环境,每一种违规行为都会在阳光下无所遁形,因为不仅有监管部门、操作机构、供应商、采购单位参与其中,社会上每一个公民都能从公开渠道获取信息。君不见,政府采购成为公众关注的又一个热点了吗?

  因此,与其挖空心思寻找政策漏洞,不如脚踏实地积累点滴,企业只有诚信自律,才能真正发展壮大。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