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空调网_空调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空调供需双方均可发起“团购”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11-08-09 11:4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千亿元家用空调市场华东地区可占三分之一,上海地区空调销量高速平稳的发展受到众多空调企业关注。8月18日,2011年上海市第一期分体、嵌入式空调协议供货项目开标,截至记者发稿前已有9家供应商报名参加此次投标。
  
  “原则上我们每半年会对空调协议供货进行一次公开招标,不过根据市场变化,具体招标时间并不会固定不变。”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空调协议供货负责人解继涛表示,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上海市空调协议供货在节能、环保、批量采购方面均有其特点,投标人不可照搬其他地区的投标经验。
  
  一二级能效加分不同
  
  在评标办法中,政府采购政策导向成为上海市空调协议供货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因此,对于参与上海市空调协议供货投标的企业而言,不仅要严格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内产品投标,同时若属于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空调协议供货中节能、环保等政策导向,并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出符合上海地区采购特点的规定。”解继涛表示。其中,在节能产品采购上,上海市空调协议供货在评标中将一、二级能效产品区别对待。
  
  “财政部要求采购单位须强制购买节能清单内的空调产品,但一级和二级能效空调都可以进入节能清单,其产品价格和节能效果自然不同。”解继涛表示,上海市空调协议供货不仅要求投标节能清单内产品,而且依据能效高低进行评分,“其中一级能效得2分,二级能效得1分。”
  
  不仅如此,上海市空调协议供货同样将多数地区不曾关注的空调冷媒作为了技术评审的要素之一。2013年R22冷媒将进入使用冻结期,新型环保冷媒的替代技术已迫在眉睫。在上海市空调协议供货之中,空调产品若不采用新型环保冷媒,就会在这一项失去2分。
  
  此外,自7月1日后,财政部停止执行自主创新预算管理、评审、合同管理三个办法,自主创新相关优惠政策已从上海市空调协议供货中移除。

页数:1/2  总数:2    12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