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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协议供货下一轮招标:强化完善履约奖惩机制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11-09-02 15:3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2011冷年,家用空调产销量均突破了亿台,同比增长超过了30%。随着产品保有量持续上升,高能效空调的节能效果也将越来越凸显。统计数据显示,空调能效每提升0.1,节能效果就会达到3%~4%,节约用电成本约1600亿元。
  
  政府机关作为用电大户,同样也是强制采购高能效空调的主力。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统计,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空调采购规模达2.34亿元,同比增长了43%, 严格执行了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产品不采购的政策。在新一期空调协议供货中,国采中心将会继续完善履约奖惩机制,积极发挥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的政策功能。

国采中心集中就空调、汽车、办公耗材等采购二处业务进行了讲解和指导。 摄影/贾静龙

国采中心主任 王力达

  在全国空调协议供货项目之中,由于项目金额之高、产品种类之全、涉及采购单位及地域之广,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一直备受空调企业关注。同时,项目采购次数频繁且情况复杂,采购单位对此也存在诸多疑惑。
  
  为此,在8月24~25日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上,国采中心采购二处谢蓉晖详细从空调采购数据变化及原因、分类原则、协议供货采购流程、采购特殊情况处理、下一步空调采购设想等方面讲解了空调集中采购业务。
  
  集采规模攀升 凸显价格优势
  
  项目的采购规模往往决定着企业的重视程度,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采购金额已达到1.72亿元。“自2007年以来,空调采购总体规模一直呈现明显攀升的趋势。”谢蓉晖表示。据国采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采购产品数量为48932台,2010年则为83565台,同比增长了71%。此外,单项委托项目(如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金额增长同样明显,同比增长率高达169%。
  
  对于协议供货,价格虚高的声音总是不绝于耳。国采中心用另一项数据凸显了集中采购带来的价格优势。“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采购金额的增长率为21%,远低于采购数量的增长,由此体现了协议供货中标价格的大幅下降。”谢蓉晖表示。
  
  从最新的采购数据来看,单向委托项目采购金额提升意味着规避采购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随着政府采购的发展与成熟,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规模凝聚效应日益显现。不过,一些采购单位仍将商用空调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或与工程项目打包采购,这与集中采购的要求不符。谢蓉晖提醒:根据财政部答复,多联式空调不属于中央空调,属于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
  
  引导节能采购 推动产业升级
  
  价格与能效往往是水涨船高的关系。能效越高的产品其价格也就越高。在空调采购中,并不是价格越低的产品就越受到青睐。在政府采购中,空调属于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在全国空调协议供货中,供应商必须投标节能清单内的产品。只有二级及以上能效的产品才能进入节能清单。
  
  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政府采购的一项政策功能。由于空调保有量巨大,能效即使细微地提升也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世界能源紧缺的背景下,各国对空调能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谢蓉晖举例,2004年,欧盟实施的空调能效等级制度规定A级能效EER需大于3.2,COP值要求高于 3.6;日本政府规定2004年度起制冷量2500W空调冷暖房平均COP应达到5.27以上。2005年,我国空调能效标识制度开始实施,虽然一级能效空调能效比也是3.2,但产品稀少,80%以上产品能效比在2.6~3.0之间(注:EER是在夏季制冷时,制冷量与输入功率的比率;COP是在冬季供热时,制热量与输入功率的比率)。
  
  因此,政府部门率先采购节能产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有助于落实国家节能政策。2010年家用空调能效标准升级,能效准入门槛由2.6提升至3.0,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空调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履约管理 建议书面投诉
  
  做好协议供货招标工作可以为采购单位购买节能空调打下良好基础,但完善的履约管理措施才能保障采购工作顺利完成。从各地协议供货执行情况来看,尚存在供应商不积极履约、供货安装不及时、违规乱收费等现象,扰乱了正常的采购秩序。
  
  新一期节能清单公布后,空调协议供货补招将提上日程。届时,国采中心将会准备继续完善供应商履约的监督考核办法,明确奖惩规则,同时利用评审加分、信用评价等方法,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规范协议供货商行为,提高采购质量。
  
  “如果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服务不满意,可以提供书面投诉材料,我们计划在明年的协议供货招标中进行扣分处理。”谢蓉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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