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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空调产品信息维护不及时将“下线”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11-11-22 15: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临近年底,又到了协议供货招标的高峰。继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发布补充招标公告后,河南省率先拉开了新一年省级空调协议供货采购的序幕。11月11日,河南省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2012年度河南省省级空调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将于12月7日开标。
  
  河南省空调采购额增长迅速。据统计机构数据显示,2007~2008年河南空调销售额在40亿元左右,2010年则已超过50亿元。在政府采购市场,河南省空调采购更是飞速发展,在刚刚过去的10月份,河南1个月4000万元的采购额已相当于2006年全年,因此受到空调企业的普遍重视。
  
  家用空调分为三包
  
  据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河南省省级空调协议供货将对家用空调分为三个子包进行采购,分别为窗式空调系列、分体壁挂式空调系列和柜式空调系列。与其他地区家用空调通常只采购壁挂机和柜机不同,窗式空调也被列入采购范围。
  
  由于一体化设计,窗式空调具有结构紧凑、体积小、重量轻、安装方便等特点,但由于窗式空调往往安装在窗户上,会影响室内采光,噪音也比较大,因此目前在市场上已较少见到。
  
  在2010年1~6月河南省省直单位空调协议供货项目中,窗式空调由于只有一家投标,该子包被废。2011年河南省省直单位空调协议供货项目因此只采购了壁挂机和柜机两类产品。
  
  目前,从2009~2011年河南省空调协议供货入围企业来看,格力、美的、志高成为常见的入围品牌,这也反映出河南省家用空调市场国产品牌的高占有率。
  
  协议优惠率不可降
  
  根据《河南省省级2011年度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规定,采购数量在100台以下的空调项目都可以通过协议供货购买,但若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则必须按照公开招标等程序进行。
  
  通过空调协议供货招标了解到,企业在投报河南省空调协议供货时,需要同时填报市场价格和优惠率,其中优惠率按照0~50台和51~100台两个档次进行填报。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副处长孙秀英表示,价格是考察协议供货的重要参数,入围协议供货的产品无论价格或优惠率都不得上调。“同时在新旧机型换代中,新机型在性能配置方面也不得低于替换的原有机型。”
  
  除产品升级换代外,节能清单更新同样会导致产品更替。孙秀英透露,目前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正在研究“因节能证书在协议供货期内到期,产品及价格如何调整”的问题。
  
  协议产品信息每月维护
  
  电子化采购平台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政采任务,协议供货信息维护就是其中之一。如辽宁、南京等地,若入围供应商每月不定期更新协议供货信息,就会被系统直接屏蔽。河南省省级空调协议供货同样如此。
  
  孙秀英表示,入围供应商必须每月都定期维护入围产品信息,当产品型号、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进行更改,即使所有信息都没有变动,也必须在采购系统中逐一确认。据悉,不及时更新信息的产品被下线后,入围企业必须向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书面申请,经认可后才能重新发布上线。
  
  “这样可以提高入围供应商维护产品信息的意识,同时也保证了协议供货价格可以定期随市场价浮动。”孙秀英表示。此外,协议供货结束前,河南省财政厅会对定点企业的服务质量、价格、业务发生数量等情况进行评比,并公布评比结果,名列前三家的企业可直接进入下一周期定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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