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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空调采购严控协议价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万 珍  发布于:2012-10-22 09:4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财政局公布了2012~2013年梧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项目中标结果,共有5家供应商入围。

  "价格分在评分中占了45分,但是为控制协议供货报价,我们还采取了采购人进行二次谈判等措施,确保让采购人获得一个最优价格。"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立昌认为,在此次空调设备协议供货项目中,有效控制协议供货报价,得益于细致的评审办法。

  售后和财务状况受重视

  此次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分法,从价格、售后服务、经营场所、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计分。除价格分占45分外,财务状况和售后服务所占比重较大,分别是15分和13分。

  "财务状况不仅可以展现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还可以体现一个企业的诚信指数。"王立昌这样来解释梧州市财政局重视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评审。据悉,此次项目从四方面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打分,分别是2011年度报税财务报表、注册资本、纳税情况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其中,投标人在梧州市纳税总额排名第一的可得8分。

  另外,对于售后服务分,该项目详细划分了评分的不同等级。售后服务措施表述清晰、完整、具体、可行的得满分3分;投标人有专业的、经厂家培训合格的安装人员,5人(含)以上的得3分,3~4人的得2分,1~2人的得1分;投标人有专业的、经厂家培训合格的维护保养及维修服务的,得分同于其安装人员;投标人拥有专用售货服务汽车,每辆得2分,最高得4分。

  协议价"只下不上"

  协议供货价一直存在虚高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地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适合当地实际的措施。翻看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在项目需求和说明中,对控制协议供货报价做出了多种尝试。

  在梧州市空调协议供货中强调了供应商投标报价不是"一报定终身",而是要实时更新。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优惠率为最低优惠率,采购人可在此基础上进行谈判,以获取更优惠的价格。

  如果协议供货内的部分中标产品在零售市场进行降价促销,且促销价低于中标优惠率计算后的价格,则供应商应按促销价向采购人供货。

  王立昌表示,梧州市空调协议供价格调价原则是"只下不上"。"协议期间,供应商不得上调中标产品的价格;如果协议中标产品的市场价格下降,原则上按投标优惠比例下调,且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有关价格下调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价格调整通知书发送至市采购中心,并报给我们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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