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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8-01-04 14: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办案区等西院采购中央空调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竞争性磋商2017(012)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资金:48万元

采购内容: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项目

二、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17122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日期:2018年1月3日

磋商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兴华南街西北角升龙8号院B座21层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杜兴亮、吴钧、臧贾维

四、磋商结果

成交人:郑州裕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72041.00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天。

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单位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11号2号楼2单元2层19号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五路与郑港二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臧贾维

联系方式:0371-86198092

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兴华南街西北角升龙8号院B座21层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18538050866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电子邮件均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公告期:3个工作日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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