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空调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据孟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编号孟财购[2016]141号的孟津县政府采购项目审批通知书,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孟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空调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孟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空调采购项目,洛孟公交易采购[2016]150号。
二、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壁挂空调1.5匹30台,柜式空调2匹1台。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5日
四、评审日期及地点:2016年12月27日于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地址及联系人:
成交供应商:洛阳市航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21490元
地址:孟津县城关镇小浪底大道大华商贸城12号楼南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航 0379-67916006 13937963792
六、询价小组成员名单:杜小娥、杨斌霞、陈雅美。
七、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孟津县桂花大道
联系人和电话:杜女士15896619878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79-67869002/67869005
九、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2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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