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9-03-19 1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含本项目相关内容),并具有较强的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的能力;3、投标人具备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所投空调制造商认可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提供);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资质;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注册的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并能提供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具体时间要求为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新注册不能满足以上时间要求的公司需提供自公司注册之日起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投标人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一个子公司的申请(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9.169928 |
见招标文件
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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