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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空调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8-01-21 15: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空调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空调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21]FJLQ[GK]2017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45号

联系方式:施理光159600737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郑小姐)项目负责人(郑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空调机组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其在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购置的办公设备清单和发票。(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9.2.1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提供所投货物在国家认监委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投标无效。(6)具备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指为本项目提供负责本项目专业服务人员情况汇总表,以及提供投标人所在单位的至少1名及以上本项目相关行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1日 15:30 至 2018年02月0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117.27.88.250:9306/notice/noticeinfo/7464/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3号楼101一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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