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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财政局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10-24 08: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顺平县财政局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180020053
项目联系人:刘志良
项目联系电话:0312-5061286
采购人:顺平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顺平县顺兴北路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629299
代理机构:河北盛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复兴中路仁达园12号门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061286
预算金额: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06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0-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竞标人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和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 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并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单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原件现场核验。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原件的将不予受理 。
采购数量:竞争性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注: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jyzt.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交易主体注册”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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