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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央空调机组更换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10-12 16: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央空调机组更换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央空调机组更换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BJJF-2017-15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瀚琪

项目联系电话:671697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育群胡同6号

联系方式:64031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瀚琪、6716972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图纸范围内施工全过程包括北京市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中央空调机组更换工程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投标人的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6、业绩要求:近三年需具备已竣工的投资额在100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7、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相应技术力量;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7827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13日 09:30 至 2017年10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投标报名需投标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

1、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保(含医保)记录(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近半年任一个月企业全部缴税证明(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关于本单位信用详情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任意日期均可),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近三年已竣工的投资额在100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提供本公告期间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由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证明,经工商局查询的企业章程,以及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6]9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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