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空调机组等设施降噪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空调机组等设施降噪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2.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4.计划工期:75日历天;
三、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交纳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的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07日--2016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3.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纳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声明函;
5)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其中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直接提供盖章复印件)。
五、文件的获取
1.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报名处)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六、文件的递交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至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120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
邮政编码:450000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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