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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2-06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项目

项目编号:BJJF-2016-16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栋

项目联系电话:671697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齐婷 822652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栋 6716972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人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采购数量:本项目共1包,需对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采购用途: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或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的性质:

针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央空调通风系统集中进行清洗,含:通风管道、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等内容,服务期为三年,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技术需求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之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及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人必须具备空调清洗能力且生产经营活动合法(投标人所提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含建筑物清洁或中央空调系统清洁或空调清洗等相关项);(7)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相应技术力量;(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6日 16:22 至 2016年12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带齐报名资料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西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 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和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含医保)的所有票据凭证,自行编制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无需缴纳请出具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 公告期间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授权代表近三年无行贿行为自行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 经工商局查询的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 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 报名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价格部分3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公告期限至2016年12月1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1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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