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高安市中医院通风空调工程采购项目(编号: JXHHGA-2016-007)电子化公开招标挂网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8-10 11:09:4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高安市中医院的委托,根据高安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高财采字2016[30]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江西省高安市中医院通风空调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JXHHGA-2016-007
2、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1
项目名称: 江西省高安市中医院通风空调工程
数量:1
单位:(元)
技术参数: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
预算金额:8744530.13
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价,投标报价包括以下费用:出厂设备价(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范围内的主机和辅件、出厂装箱所列易损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运保费;安装调试费;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计入投标报价中的费用;投标人投标及供货安装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实施项目供货及安装,未注明部分严格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实施项目供货及安装。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提供企业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企业≥5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说明);
(6)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含临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9)空调品牌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书和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
(1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11)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退回)。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拟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15:00时(北京时间)止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在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高安大道448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查验资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740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肆仟元整)必须在2016年8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账户,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缴纳以汇款方式缴纳(汇款缴纳按下列账号缴纳,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招标代理方确认)。
保证金账户名: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360012502110525032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城解放南路支行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单位需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好退款手续)。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9日15:00(北京时间),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同时在开标时间投送纸质标书。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9、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企业≥5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空调品牌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书和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确认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10、现场勘查
为了便于供应商对该项目全面的了解,请于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江西省高安市中医院工地进行勘察现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现场勘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11、其他事项:
(1)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节能清单中的空调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我方也将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的政策,同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产品节能环保认证证书。
12、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省高安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970523878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高安大道448号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779550950
传真:0795-5285915 电子邮件:1129458353@qq.com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fcg.gov.cn/
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aztbw.gov.cn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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