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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中医院新院空气净化消毒机、多联机空调及新风机等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7-08 18: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紫金县中医院新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紫金县中医院新院空气净化消毒机、多联机空调及新风机等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XSDHY201605G539

二、采购项目名称:紫金县中医院新院空气净化消毒机、多联机空调及新风机等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包组号

名 称

采购预算(元)

备注

包一

空气净化消毒机、多联机空调及新风机

¥16,225,900.00


包二

空调

¥1,280,200.00


四、合格的投标人:

包一: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投标人新成立的最近一个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中央空调工程类;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厂家出具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多联机)的合法授权书原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

  4.已报名登记备案投标人必须提供由采购单位确认的现场勘察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2016年7月18日上午10:00时在紫金县中医院一楼统一集中,由采购人安排到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测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逾期不予受理;

注:1)供应商前往现场勘测须带备的有关材料:厂家出具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多联机)的合法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书和授权勘察代表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

    2)现场勘测的安全和勘测产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3)现场勘测主要内容:确认每台室内机定位、安装工艺要求、线控器定位、主机安装位置等;

    4)现场勘测联系人:丘先生 电话:0762-7233113。

 5.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算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无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762-7838605。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致电联系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或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投标人新成立的最近季度或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要求投标人充分了解项目需求并到项目实施地踏勘以了解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7月18日上午10:00时在紫金县中医院新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门集中统一前往项目实施地现场勘察,逾期概不受理(投标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由采购人盖章确认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正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算起)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紫金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无效)。(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致电联系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联系人:具小姐,联系电话:0762-3896663

  (中标服务费、标书费)存款账户:

    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广晟支行

    账号:7380 5773 7250

  (保证金)存款账户:

    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营业部

    账号:6821 5808 0131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包一: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提供(多联机)合法授权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包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10 :00时(当天上午9: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10 :00时

十、开标评标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广东信仕德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7月11日起至 2016年7月15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紫金县中医院新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丘先生

      联系电话:0762-7233113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小姐、江先生

      电话:0762-3896663、3698883

      传真:0762-3606669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42号锦天大厦13A楼F.G座

      Email:heyuanxsd@163.com

 

附件:1、委托协议书

      2、招标文件

      3、投标报名登记表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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