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黎平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中央空调、热水供应及新风系统工程
- 2、项目编号:GZEF(采)2016-003
- 3、项目序列号:GZEF(采)2016-003
- 4、项目联系人:吴启昌
- 5、项目联系电话:13985817738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黎平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中央空调、热水及新风系统工程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4,50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目前相关标准执行,施工安装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交货时间在2016年3月30日之前,安装时间在2016年06月30日前,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黎平县妇幼保健院内,业主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现场踏勘。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2、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需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5)该项目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需具备以下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2)授权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授权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6)该项目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复印件需加盖授权制造商公章。4、投标的空调机组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中的产品,且该型号机组节能认证证书未过有效期。 - (2)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陆”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务必清晰),现场核验所需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材料(企业 库 诚 信 承 诺 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等。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以便各供应商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开标资格验证时,各供应商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1-15 09:00:00至2016-01-21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网上购买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2-05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2-05 14: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开标室)。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1-15 09:00:00至2016-02-05 14: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缴纳并到账。缴纳成功后无需换取收款收据(保证金咨询电话:0855-8685610)。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330P65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黎平县妇幼保健院
-   联系地址:黎平县黎阳大道马口处
-   项目联系人: 吴启昌
-   联系电话: 13985817738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 分(产品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凯里市风情大道嘉瑞禾维景酒店B栋A区三楼
-   项目联系人: 谢显丹
-   联系电话: 13628551127;0855-8250021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贵州恩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