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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嘉顺综合总厂空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35-1700228N0241)的澄清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2-09 17: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广东嘉顺综合总厂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35-1700228N024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1月1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2月0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东嘉顺综合总厂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1701/t20170119_7877896.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招标文件P7,原招标文件内容:

1、“4.1.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改为:“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货到25天内安装完毕”

2、“4.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项目货款按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完毕。

4.2.1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款的50%,安装验收完成后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后支付到合同总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壹年后支付。

4.2.2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4.2.3支付款项时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改为:“4.2付款方式:项目货款按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完毕。(合同生效后支付总款30%,供货验收后支付总款30%,全部安装验收后支付总款35%,其余总款5%作为合同履约金,验收合格满1年后支付。)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二)招标文件P7-8,原招标文件内容:

“4.3培训及售后服务

4.3.1培训:预验收后,供应商需提供制造现场培训和使用现场的培训,并提供使用维护说明一份,培训后,我单位操作人员应能独立完成操作和试验。

4.3.2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所有硬件设备的维修及软件维护、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所有设备维修服务、软件维护、升级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3.3免费质保期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一年。免费质保期内,卖方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卖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卖方不能修理或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卖方保证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供应商应在4个小时内作出响应,对于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严重故障,响应供应商工程师及其他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1周内赶到现场,查找原因,提供解决方案,并工作直至故障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对无法修复的,必须在1周内提供性能相当的产品供买方使用。

4.3.2响应供应商必须对质保期后,应提供系统扩充、软件升级及维修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改为:“4.3售后服务

4.3.1、售后服务标准必须包含该产品出厂市价标准服务,同时包括整机6年质保(含冷媒),如质保期年限有特别要求的,按其要求。

4.3.2、5×8小时技术支持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

4.3.3、故障报修后2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产品2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提供备机服务。

4.3.4、同一台机主要部件(压缩机、蒸发机、主控板、冷凝器)1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须于2个工作日内无偿更换同规格的设备。“

三)招标文件P8,原招标文件内容:

“五、其他要求

5.1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2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3成交供应商应对设备所采用的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维护服务。

5.4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各类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和产品合格证供买方验收,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该类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指标。买方有权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

5.5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提供相关的安装和售后服务承诺。

5.6本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中对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配置和参数要求,如响应供应商没有在其响应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注明)的,该条款视为被响应供应商完全接受,中标供货时按磋商文件要求供货、验收。“

改为:“五、质量保证

5.1、中标方保证其向采购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提供售后服务。

5.2、中标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向采购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5.3、中标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商质量检测和检验。

5.4、中标方保证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维护的要求。

5.5、中标方应在收到采购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外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可以收取成本费(服务分项价格按照双方约定价格,以采购方确认为准),如造成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2月10日起至2017年2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 2月17日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磋商时间:2017年 2 月17 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出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已获悉本澄清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澄清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嘉顺综合总厂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小姐、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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