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关于空调设备及其安装调试补充公告2(KSJS2016-G-016)
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关于空调设备及其安装调试补充公告
(KSJS2016-G-016号)
昆山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空调设备及其安装调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原有招标文件做出有关补充说明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现修改为:“一、评分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40分,技术与质量及其它60分。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基准分(40分)
1、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
2、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且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
3、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二)空调技术与质量(33分)
1、压缩机形式: 最高4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的压缩机有关的技术与质量,评委在0-4分内评定。
2、除霜方式: 最高4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的除霜方式、换热效率等技术情况,评委在0—4分内评定。
3、室内外机噪音及静音技术: 最高4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的室内外机噪音及静音技术的先进性等方面(不包括分体式空调机组),评委在0—4分内评定。
4、能效比及能耗: 最高5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不含分体式空调机组)的能效比情况,评委在0—5分内评定。(风冷热泵机组的性能系数以中国能效标示网截图为准,提供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真实数据得0分)
5、空调末端形式 最高6分
根据箱体型材、漏风率、整体框架、防冷桥措施等,评委在0-6分内评定。
6、技术偏离情况(制冷量、制热量): 最高6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不含分体式空调机组)的技术参数评定,设备制冷量、制热量在正偏离15%以内含15%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设备制冷量、制热量在正偏离15~18%以内(不含15%和18%)的得5分,设备制冷量、制热量在正偏离18~20%以内(含18%和含20%)的得4分,正偏离超过20%或负偏离的不得分。
7、末端设备的技术偏离 最高4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末端设备(指空调箱及风机盘管,不含分体式空调机组)在满足风量、制冷量、静压和使用功率的情况下或正偏离的得满分,其他在0~3内评定。
(三)施工组织措施和安装调试队伍组成情况(10分)
1、投标单位证书: 最高2分
投标单位具有机电安装资质证书等情况。得2分
2、施工安全措施: 最高4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安全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等方面酌情打分。
3、安装队伍: 最高4分
投标单位具有直属的安装队伍及安装队伍介绍等方面酌情打分。
(四)投标人的业绩、服务及承诺(12分)
1、类似工程典型项目评分: 最高8分
投标单位2012年以来承担过中央空调项目且合同金额≥500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原件备查)
2、售后服务: 最高2分
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售后服务及操作培训承诺,售后服务的力量等方面酌情打分。得2分
3、质保期: 最高2分
1. 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质保期(满足要求得1分,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1分)
2.质保期满后的维保情况等方面酌情打分。(0—1内评定)
(五)其他(5分)
1、其他优惠措施: 最高3分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的优惠措施酌情评分。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 最高2分
其他说明:
1、以上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作出相应的对比(列表)供评委评判。
2、报价与采购要求严重偏离的、供货期、交付使用期、付款方式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中标。
3、投标产品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须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明细),否则不得中标。
4、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
5、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备带评审时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评委会审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评委需查看原件,而投标单位未带原件备查的,涉及到打分项的评委有权扣分。)
6、投标单位提供的原件证明资料请和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起提供,开标截止时间以后概不接受。
7、为确保项目质量,除价格分以外的技术分得分不满技术分75% ,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标书要求,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8、各投标人必须通过昆山市政府采购网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
10、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及CA密码,否则为无效标处理。(CA密码输错十次或者输入时间超过10分钟视为无效标处理。)
11、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过期不候。
指标 | 描述 | 分值 |
符合性检查 | ||
资格性检查 |
评审类别 | 评审项 | 评审规则 | 分值 |
价格基准分 (40分) | 价格评审指标(4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40%)。 | 40分 |
空调技术与质量(33分) | 压缩机形式(4分) | 压缩机形式: 最高4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的压缩机有关的技术与质量,评委在0-4分内评定。 | 4分 |
除霜方式(4分) | 除霜方式: 最高4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的除霜方式、换热效率等技术情况,评委在0—4分内评定。 | 4分 | |
室内外机噪音及静音技术(4分) | 室内外机噪音及静音技术: 最高4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的室内外机噪音及静音技术的先进性等方面(不包括分体式空调机组),评委在0—4分内评定。 | 4分 | |
能效比及能耗(5分) | 能效比及能耗: 最高5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不含分体式空调机组)的能效比情况,评委在0—5分内评定。(风冷热泵机组的性能系数以中国能效标示网截图为准,提供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真实数据得0分) | 5分 | |
空调末端形式(6分) | 空调末端形式 :最高6分 根据箱体型材、漏风率、整体框架、防冷桥措施等,评委在0-6分内评定。 | 6分 | |
技术偏离情况(制冷量、制热量)(6分) | 技术偏离情况(制冷量、制热量): 最高6分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不含分体式空调机组)的技术参数评定,设备制冷量、制热量在正偏离15%以内含15%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设备制冷量、制热量在正偏离15~18%以内(不含15%和18%)的得5分,设备制冷量、制热量在正偏离18~20%以内(含18%和含20%)的得4分,正偏离超过20%或负偏离的不得分。 | 6分 | |
末端设备的技术偏离(4分) | 末端设备的技术偏离 :最高4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末端设备(指空调箱及风机盘管,不含分体式空调机组)在满足风量、制冷量、静压和使用功率的情况下或正偏离的得满分,其他在0~3内评定。 | 4分 | |
施工组织措施和安装调试队伍组成情况(10分) | 投标单位证书(2分) | 投标单位具有机电安装资质证书等情况。得2分 | 2分 |
施工安全措施(4分) | 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安全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等方面酌情打分。 最高4分 | 4分 | |
安装队伍(4分) | 投标单位具有直属的安装队伍及安装队伍介绍等方面酌情打分。 最高4分 | 4分 | |
投标人的业绩、服务及承诺(12分) | 类似工程典型项目评分(8分) | 投标单位2012年以来承担过中央空调项目且合同金额≥500万元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原件备查) | 8分 |
售后服务(2分) | 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售后服务及操作培训承诺,售后服务的力量等方面酌情打分。得2分 | 2分 | |
质保期(1分) | 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质保期(满足要求得1分,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1分) | 1分 | |
质保期满后的维保情况等(1分) | 质保期满后的维保情况等方面酌情打分。(0—1内评定) | 1分 | |
其他(5分) | 其他优惠措施(3分) | 其他优惠措施:最高3分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的优惠措施酌情评分。 | 3分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2分)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 最高2分 | 2分 |
二、招标文件清单中:“风冷热泵螺杆机数量1台”
现改为:“风冷热泵螺杆机 数量2台,其他若图纸与清单有冲突,以清单为准。”
三、本次投标设备要求环保冷媒。
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产品同一品牌,是要求风冷热泵螺杆机组为同一品牌,末端设备为同一品牌(分体机不做要求),风冷热泵螺杆机组和末端设备可以为不同的两个品牌,但必须有投标产品的厂方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分体机除外),如出现风冷热泵螺杆机组或末端设备同一品牌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供应商获得授权并递交投标文件的,取总报价低的供应商进入招标程序。
五、制冷/热能力的参数是中档的要求。
六、机外余压50pa。
七、专用净化装置为光触媒空气净化器,除菌、分解有害气体、去除异味。
八、分体机空调的技术参数不作评分要求。
九、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出具空调效能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10月13日16:00(北京时间)前。
十一、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10月20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2、开始接收(纸质标书)时间延长至: 2016年10月21日09:00-09:30(北京时间)
3、接收截止(纸质标书)时间延长至: 2016年10月21日09:30 (北京时间)
4、接收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5、接收人:昆山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延长至:2016年10月21日09:30 (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十二、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3、投标保证金实行现场递交制度,所有投标供应商以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形式(不接受现金)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在投标现场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予以当场退还(特殊情况除外)。”
现改为: “3、投标保证金实行现场递交制度,所有投标供应商以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除现场递交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以外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在投标现场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予以当场退还(特殊情况除外)。”
以上补充通知与先前补充公告及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谢谢合作!本通知为KSJS2016-G-016标书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采购单位:昆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董荣 联系电话:0512- 57109123
招标代理人(机构):昆山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707号华鼎大厦4F
电话:0512-57568160 Fax:0512-57579720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人:季燕婷、莫春华
昆山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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