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作为具有保冷功能的仓储建筑群及仓储设备或设施,主要用于贮藏食品、医药等对温度有着较高要求的物品。此前施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0134-2013《冷库管理规范》,因存在管理体系僵化、信息管理滞后、设施管理粗放、安全管理有漏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不足等短板,已无法满足行业发展需求。近日,新修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0134-2025《冷库管理规范》正式实施,全面替代旧版国标,为冷库管理划定新的安全与合规标尺。
删通用管理体系和安全条款
调制冷系统管理等关键要求
相较于旧版国标,新修订的国标在内容上进行了大幅精简与优化,核心原则是聚焦冷库特有的管理需求。
上海大学政府采购负责人花永盛介绍,在内容删减方面,新修订国标剔除了冷库生产经营企业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多项通用性管理体系的要求,避免“一刀切”式的管理体系建设给企业带来过重压力。此外,删除了安全阀定期校验的通用安全条款,转而聚焦动火作业等冷库行业特有安全管理事项。同时,删除了食品存储管理内容,使标准更具通用性,以契合冷库多元化仓储需求。
除删除不适配内容外,新修订国标还针对行业发展需求调整了多项关键要求,覆盖库房及冷藏间消毒、厂区机动车限速、制冷系统运行管理、水冷冷凝器的冷却水温度、电气运行值班记录的保存时长、库房管理、制冷剂浓度检测等多方面内容。从安全与效率层面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规范。例如,在库房及冷藏间消毒和管理方面,要求库房及加工间定期消毒,冷却物冷藏间至少每年消毒一次,所采取的消毒措施需无毒无害、无污染。此外,库房及加工间需做好防鼠、防虫处理,不得使用灭鼠药、杀虫剂。
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织密冷库仓储安全防护网
新修订国标落地后,采购人需重点关注哪些新的合规要求?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商用空调销售总监金旭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购人需聚焦委托贮存资质与追溯信息管理、冷库设施设备与作业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三方面内容。
在委托贮存资质与追溯信息管理方面,冷库经营企业在接受食品贮存委托时,必须查验并留存委托贮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同时建立追溯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并留存委托贮存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委托贮存食品的名称、数量、时间等关键信息,相关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需满足“食品保质期满后不少于6个月”的要求,无明确食品保质期的则需保存不少于2年。
针对冷库设施设备与作业安全管理,新修订国标划定了多项硬性标准:动火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环境温度和食品温度的检测方法需严格遵循SB/T10928的规定;采用氨制冷系统的冷库需满足AQ7015的要求,且制冷剂泵、载冷剂泵和阀门的霜层不得影响阀门、仪表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低于0℃时需对给排水系统采取防冻措施;电气运行值班记录需如实工整填写,保持记录册整洁完整且不得随意涂改,保存期限至少3年;冷藏门需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冷藏冷冻设备、设施需定期消毒、除霜、清洁和维护,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等。
“冷库还需建立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才能从源头规避交叉污染等风险。”一位新版标准起草人提醒采购人,相关应对举措需覆盖四方面:一是做好物资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与设施,并在专门区域妥善保管。二是做好人员和场所管控。合理控制冷库生产经营场所内人流量,通过分流避免人员过于密集,同时安排专人保障场所内空气流通,并对作业区、食堂、卫生间、办公区等区域及冷库内设施设备开展常态化清洁与预防性消毒。三是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做好冷库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工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工服,工服需定期清洗和消毒。四是做好食品存放管理。结合食品来源地的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将不同风险级别的食品实施分库或分区贮存,避免食品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