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热泵机组凭借显著的制热效率、突出的环保性能,在高温烘干、冷链物流等领域展现良好的应用潜力,正被越来越多的采购人关注与认可。为进一步淘汰高GWP(全球变暖潜能值)制冷剂,推动绿色节能热泵普及,GB/T 45650—2025《二氧化碳热泵机组》(以下简称新出台国标)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个关于二氧化碳热泵机组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机组的适用范围、环境温度适用范围、技术要求及参数均进行了详细规定。那么,新出台国标具体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
根据气候差异科学选型
避免环境不匹配影响使用
据了解,新出台国标适用于以空气为热源,以二氧化碳为制冷剂,通过与空气换热来制取采暖热水、生活热水、工业(商业)热水或制取蒸汽的热泵机组,覆盖设计、制造及检验全环节。
在环境温度适用范围方面,新出台国标明确:采暖热水型机组中,低环境温度型机组适用的环境温度范围为零下25℃—21℃,超低环境温度型机组适用的环境温度范围为零下35℃—21℃;生活或工业(商业)热水型机组的环境温度适用范围更加宽泛,低环境温度型与超低环境温度型分别为零下25℃—43℃、零下35℃—43℃;蒸汽型机组适用的环境温度范围则为零下25℃—43℃。
“这样的分级规定能帮助采购人根据地域气候差异科学选型。”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广玉解释,北方普通寒冷地区可选择低环境温度型机组,极寒地区则需优先选用超低环境温度型机组,避免设备与气候环境不匹配而影响使用效果。
国标明确安全等维度要求
倒逼企业技术升级
除环境温度适配外,新出台国标还从安全、性能、噪声等维度提出明确要求。
在安全方面,二氧化碳热泵机组需配置二氧化碳安全泄压装置,在使用和贮存时的静置状态下二氧化碳管路不能泄压,且二氧化碳回路和其他循环回路具有足够的强度,系统各部位及接头处无异常变形和介质泄漏。
在性能要求方面,二氧化碳热泵机组的名义制热量、低温制热量、超低温制热量,实测值均不得低于明示值的95%;名义制热消耗功率、低温制热消耗功率、超低温制热消耗功率,实测值不得低于明示值的110%。“这一要求可防止厂家夸大制热能力,确保产品实际性能与宣传一致。”广东省某高校采购负责人介绍。
此外,机组需具备自动融霜功能,保证融霜彻底、融化水正常排放,且尽量避免采用电热管、电热带等直热式融霜方式。
在具体的性能系数方面,不同类型的机组也有不同的参数要求:低环境温度型采暖热水型机组名义工况、低温工况、制热季节性能系数分别不低于2.5、2.2、2.7;超低环境温度型采暖热水型机组名义工况、低温工况、制热季节性能系数分别不低于2.2、1.7、2.3。若为出水温度55℃的生活或工业(商业)热水机组,低环境温度型名义工况、全年制热性能系数分别不低于3.2、3.1;超低环境温度型名义工况、全年制热性能系数均不低于2.7。
在噪音控制上,新出台国标按名义制热量分级设定限值:名义制热量≤5.7kW的二氧化碳热泵机组,噪音不高于60分贝;名义制热量>5.7—11.4kW的二氧化碳热泵机组,噪音不高于62分贝;名义制热量>11.4—22.5kW的二氧化碳热泵机组,噪音不高于64分贝;名义制热量>22.5—35.0kW的二氧化碳热泵机组,噪音不高于66分贝。
“新标准的出台标志着二氧化碳热泵技术正式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该国标主要起草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李效禹说,要求机组在零下35℃—43℃宽温域稳定运行,将倒逼企业优化融霜技术等,引导行业向更加低碳、标准化的方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