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对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HFCs)剩余配额作出安排。根据《2024年度氢氟碳化物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2024年度HFCs生产配额总量和内用生产配额总量中剩余部分配额暂未分配,此次通知明确了相关配额的分配范围、数量和方法。
分配范围为按照《方案》进行永久性配额调整后获得2024年度二氟甲烷(HFC-32)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的生产单位。本次分配的剩余配额数量为HFC-32生产配额35000吨,其中内用生产配额35000吨,折合2362.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分配方法根据各生产单位永久性配额调整后获得的2024年度HFC-32内用生产配额量占全国HFC-32内用生产配额总量比例,和本次分配HFC-32配额总量计算各生产单位可申请的2024年度HFC-32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量。
附件所列生产单位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向生态环境部提交本次HFC-32生产配额和内用生产配额申请及相关材料,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配额。
此外,通知还明确,本次分配后各生产单位的HFC-32生产配额量应符合其HFC-32生产设施环评管理要求,且本次分配的配额仅限2024年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