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12个部委《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实施方案》(体经字〔2018〕116号)和《湖南省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推进湖南省步道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户外健身需求。湖南省体育局结合《湖南省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举措,以及湖南省自然地貌、人文历史和红色资源等实际情况,印发了《潇湘步道总体规划(2023-2030年)》(湘体字〔2023〕43号)(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通知。

据了解,《总体规划》所指的潇湘步道具体是由多家湖南省直单位共同主导,市、县相关行政部门配合建设的全民健身项目;包括省域环线和区域环线、环状步道和线状步道相结合的局域网状步道系统。其主要功能是承载湖南省人民群众开展城市健走、徒步登山、骑行远足等亲近自然的健身活动。
《总体规划》的建设目标是到2030年,完成潇湘步道总体建设任务,包括连接“四山四水一湖”的潇湘步道主线,共途经11个市州、38个县市区。为实现潇湘步道系统勾连成网的目标,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完成本区域内规划的步道系统建设,以及与潇湘步道主线相连的连接步道建设任务。
《总体规划》明确步道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各级参与的原则;以找代建、循序渐进的原则;突出环保、持续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多样融合的原则。在充分保障步道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配置统一的标识系统,分类选建登山步道、健走步道和骑行步道。具体标准参见《健身步道配置指南第1部分:登山步道》DB43/T1733.1-2020,配置标准详见《健身步道配置指南第2部分:健走步道》DB43/T1733.1-2020,配置标准详见《健身步道配置指南第3部分:骑行步道》DB43/T1733.1-2020。
《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任务有:湖南省直单位应依据国家步道规划,完成全省省的国家步道线路建设,并确保潇湘步道与国家步道的顺畅连接。省直单位根据总体规划,支持市(州)、县(市、区)完成潇湘步道主线建设。各市(州)、县(市、区)负责本区域内的步道建设,包括步道网络和连接步道,并设置配套设施。各市(州)、县(市、区)需完善步道标识、救援、信息化服务,以及休息区和服务区等设施,提升步道安全和服务水平。省直单位负责建设步道数据库,做好信息统计,方便查询。
为保障步道健身顺利实施,《总体规划》明确了具体措施,如:保障资金投入,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健全投入保障机制,统筹现有资金支持步道主线建设。健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合理利用现有各类城市慢行系统以及森林巡护道、历史古道、山道、沿江沿湖堤岸、乡村道路网建设潇湘步道的方案,将步道建设与城乡道路规划建设有机融合,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各路段责任主体。强化安全保障,推动潇湘步道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质量检测与日常监督,确保步道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