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推延至2016年12 月07 日下午17:30,投标截止时间推延至2016年12月09 日上午09:00。其次,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进行更改或删除。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
(二)商务评分(F2):按100分评分法,权重A2=10%;商务评分考虑下列因素:

现更改为:

二、删除采购文件中以下条款:


一、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备注:
*8、投标人需明确承诺如若中标:
(4)合同期内,若投标人出现投标型号及相关规格参数与所投标品牌的国内或国外官方网站体现该投标型号对应规格参数的网页信息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有权与第二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同时拒绝中标供应商参与下一年度大宗空调项目的投标。
二、主要技术要求
2、技术响应要求
*2.13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中的技术评分条款,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产品彩页扫描件及所投标品牌的国内或国外官方网站体现该投标型号对应的规格参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
*2.1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投标产品彩页所注明的相关规格参数与所投标品牌的国内或国外官方网站的相关信息一致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起90个日历日内在所投标品牌的国内或国外官方网站可查询到相关投标型号及规格参数信息。
*2.15开标时间起90个日历日内若中标供应商出现投标型号及相关规格参数与所投标品牌的国内或国外官方网站体现该投标型号对应规格参数的网页信息不一致或无法查询相关投标型号及规格参数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有权与第二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同时拒绝中标供应商参与下一年度大宗空调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对此条款无异议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附表:
技术规格及商务响应表
(投标人应针对下表中体现的招标要求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内容逐条说明投标响应情况,并附上相应资料,投标响应对应的页码以及偏离说明)

采购合同“2.3.4”条款中的:
合同期内,若卖方出现中标型号及相关规格参数与所中标品牌的国内或国外官方网站体现该中标型号及对应规格参数的网页信息不一致的或合同期内且满足在本项目开标时间起90个日历日内在所中标品牌的国内或国外官方网站无法查询相关中标型号及规格参数信息的,均视为严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有权与第二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同时拒绝中标供应商参与下一年度大宗空调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推延至2016年12 月07 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推延至2016年12月09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传真为0592-2298138。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