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之星”房间空气调节器(终端消费类)评价规范
1.范围
本评价规范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评价规范适用于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14000W 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定速空调器;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额定制冷量在14000W及以下,气候类型为T1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不适用于移动式和多联式空调机组。
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包括采用交流变频、直流调速以及其他改变压缩机转速的方式。
2.定义与术语
2.1 定速空调器能效之星评价值
在额定工况条件下,空调器制冷运行时,能效之星空调器所允许的最低能效比。
2.2 转速可控型空调器能效之星评价值
在规定工况条件下,能效之星空调器所允许的全年能源消耗效率的最低值。对于单冷式产品,只考核其制冷季节的能源消耗效率。
3.要求
3.1基本要求
申请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产品应通过CCC认证;
3)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4)申报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7725-2004《房间空气调节器》或GB/T 17758-2010《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要求
5)申报产品型号的销售量不低于1000台。
6)企业应提交生态设计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
-企业基本信息;
-产品的主要功能、特点及采取了哪些生态设计说明;
-生命周期清单:给出构成产品的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环境排放等各种环境因素构成的生命周期清单表;
-生命周期评价分析:重点评价资源能源消耗、全球增温潜势、臭氧消耗、人类健康等环境影响;
-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建议。
-评价日期及数据来源(数据应确保真实、可追溯、或得到行业认可)。
3.2能效之星评价值
产品的实测能效比或能源消耗效率应符合表1或表2的要求。

4.能效之星评价值检测方法
4.1定速空调器
GB 12021.3-2010标准的第7章
4.2转速可控型空调器
GB 21455-2013标准的第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