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的意见》,提出优先在省内大中城市、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中大规模推广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在浅层地温能开发适宜区,新建民用住宅项目使用地源热泵系统的面积,大中城市不低于30%,县城不低于20%。同时提出,学校、医院、政府办公场所等公共建筑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所需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河北新建住宅推广地源热泵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3-10-21 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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