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各区县改造任务及完成情况,北京市财政将以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建筑节能承担着全市41%的节能减排任务指标,改造完成后可以形成每平方米建筑每年节约10.1千克标准煤的能力。由于提高了改造标准,根据《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将改变以往奖励的方式,采取每平方米补助100元的方式予以资金支持。
据悉,2011~2013年,北京需完成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2400万平方米,到2015年需完成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30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