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北京启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承担低碳试点工作的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承诺将研究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地区积极探索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导和经济激励政策,研究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落实;密切跟踪低碳领域技术最新进展,积极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与国外的联合研发。